作者: 尹昌龍
中篇小說。作者王安憶。發表于《十月》1986年第4期。小說敘述了一對男女各自的成長過程和他們婚外戀的故事。小說以第三人稱“他”和“她”展開敘述。他生長在一個舊式的家庭里,深深的宅院中,老是有祖父鷹隼般犀利的眼睛閃爍。他在黑暗和陰森的家里呆久了,心理脆弱而膽怯。年少的時候,他到了在城里工作的哥哥家中。他有音樂天賦,在大哥、大嫂的輔導下,他考上了音樂學院附中,學大提琴。在城市里,他感到被暴露的拘謹。在哥嫂家里,他也非常窘迫。他孤獨而苦悶。饑荒的年月到了,他餓得皮包骨頭。饑餓變得越來越不可戰勝,他顧不上羞恥和尊嚴了。當他第一次從學校里拿了一包電線去換錢的時候,被抓住了。他被開除回家。他整天躺在家里看書,腦子里整日整夜地響著大提琴練習曲,可回憶總是伴隨著恥辱,他比先前更需要黑暗的保護了。他報名下了鄉。在農村,他干活不惜力,莊子里的人也喜歡跟他來往。嶄新的生活驅趕了陰暗的記憶,他有一種新生的感覺。他在大隊當了小學教師。學校里有一架手風琴,空閑的時候,他又沉浸在音樂中。他家挨了造反派的整,他得到消息,扛著一袋糧食就回家了。家里一貧如洗,家里人靠糊火柴盒度日。祖父挨了批斗,躺在西廂房里,再也引不起孩子們的注意了。晚上,祖父放了一把火自焚,他自己花費心血蓋起的房子也被燒光了。他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縣劇團招生,他和她一塊參加了考試,她也是下放知青,他們終于一起被錄取了。她穿著樸素,性情溫和,她喜歡他的憂郁和柔弱,他們由相愛到結合。他感到被人撫愛的溫暖,漸漸地變得開朗了。他們有了兩個孩子,為著孩子、為著生活而勞累,他們的愛也有了切實的內容。他強壯起來了,但在孩子面前,他的增長的欲望也給壓抑了下去,他有了焦躁。后來他調到了黃河灣邊一座城市的歌舞團去了,歌舞團解散以后,他又來到文化局工作。在這座城市里,在城東金谷巷,早些年落生了一個漂亮女孩。女孩到會說話的時候,小嘴伶伶俐俐,一心一意的愛俏。她的媽媽風流迷人,有好多的“叔叔”。在學校里,她俊俏、利落,討人喜歡。老師寵愛她,她表演的節目很受歡迎。女孩會和男人逗嘴了。她最會打扮,也學來了媽媽捉弄和迷惑男人的法子。她參加了宣傳隊,出色的表演使她成了明星。男孩子圍著她轉,她有過無數個相好。她把和男孩周旋,看成最好玩的游戲。可她不喜歡那些公子哥兒,她喜歡年長、成熟、經過風雨的男人。她不僅被人愛,她也要愛人家。她的一個早年的同學,愛她愛得深,可他知道她的高傲,便裝作不把她放在眼里,故意對她冷淡。越這樣,她的心里越有一種征服他的欲望。他和她經過了一場持久的較量以后,終于相愛了。他們遍嘗了相親相愛的甜蜜。他們有了小孩。他把她的工作調到了文化局。男女主人公終于聚在一幢樓上了。文化局有只手風琴,他常常拉出幽怨的琴聲。她在打字室閑著的時候,常常來聽他拉琴。漸漸地,他們一天不見就想得慌。朦朦朧朧地,他和她的感情越來越深。他們發現這場游戲的危險了。但他們又無法抑制情欲的沖動,他們一次又一次地幽會。事情鬧得滿城風雨,她的丈夫狠狠地揍了她。他也愧對他的妻子的目光,領導把他調到了劇場。但這也無法阻隔他們。他們過了一段時間以后又急切地幽會了。他們跑到城外的荒山上擁抱、作愛。她的丈夫發現了,帶人狠狠地揍了他。他的妻子為他辦好了回南方的調動。她想著生不能同時,死也要同期,她和他一塊來到荒山之上,喝足了毒藥,摟抱著,她用毛線繩子把他們兩個捆在一起,他們緊貼著躺在草地上,離開了這個世界。小說通過這個故事,展開了對性愛與人生的思考。在對他和她的性格、經歷的描繪中,揭示出他們婚外之戀的某種必然。他內向、文弱,受到壓抑的感情和欲望埋藏得很深,而她充滿了魅力和活力。她從前被愛的感情全是游戲,一旦她真正愛上了一個男人,她會獻出全部的身心。所以,他們愛起來便一發而不可收,但社會和家庭的存在使他們的愛成為不可能。于是,他們便以同死來求得共生,用死來完成了一場愛的悲劇。小說在結構上分兩條主要線索,他和她各自的生活過程互相比照著,交錯地加以描述,然后再把它們歸攏到一起,敘述共同的性愛經歷。小說的語言冷靜、自然,有對個性心理的細致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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