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圣孟子與《孟子》·《孟子》中的邏輯故事·見秋毫不見輿薪》注釋|譯文
曰:“有復于王者曰:‘吾力足以舉百鈞①,而不足以舉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②,而不見輿薪③’,則王許④之乎?”曰:“否。”“今恩足以及禽獸,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獨何與?然則一羽之不舉,為不用力焉;輿薪之不見,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見保,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為也,非不能也。”曰:“不為者與不能者之形⑤何以異?”曰:“挾太山⑥以超北海⑦,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挾太山以超北海之類也;王之不王,是折枝⑧之類也。”《孟子·梁惠王上》
【注釋】①鈞:古代重量單位,三十斤為一鈞。②秋毫之末:指細微難見的東西。③輿薪:用車裝的木柴。“輿”即車子,“薪”即木柴。④許:贊許,同意。⑤形:情況,狀況。⑥太山:泰山。⑦北海:即渤海。⑧折枝:彎腰行禮。
【譯文】孟子說:“假如有人來向大王報告說:‘我的力氣足以舉起三千斤的東西,卻舉不起一根羽毛;我的眼睛明亮,足以看清秋天野獸毫毛的末端,卻看不見一車子的柴草。’大王您會相信他的話嗎?”宣王說:“當然不會相信。”孟子接著說:“如今大王您的恩惠能夠施及動物,卻偏偏不能夠施及老百姓,是為什么呢?一根羽毛拿不起,是不愿意用力氣拿的緣故;一車柴草看不見,是不愿意用眼睛看的緣故;老百姓不能安居樂業,是君王不愿意施恩惠的緣故。所以大王您沒有能夠用道德來統一天下,是不愿意做,而不是做不到。”宣王說:“不愿意做和做不到有什么區別呢?”孟子說:“要一個人把泰山夾在胳膊下跳過北海,這人告訴人說:‘我做不到。’這是真的做不到。要一個人為老年人彎腰行禮,這人說:‘我做不到。’這是不愿意做,而不是做不到。大王您沒有做到用道德來統一天下,不屬于把泰山夾在胳膊下跳過北海的一類,而屬于為老年人彎腰行禮的一類。”
【評說】“明察秋毫”的成語由此而來。在這個故事里,孟子用的是邏輯上的歸謬法,先假定了兩種自相矛盾的、荒謬的說法:“我的力氣足以舉起三千斤的東西,卻舉不起一根羽毛;我的眼睛明亮,足以看清秋天野獸毫毛的末端,卻看不見一車子的柴草。”接著他依此類推,說齊宣王“恩惠能夠施及動物,卻偏偏不能夠施及老百姓”,不是不能,而是不為。也就是說,不是做不到,而是不愿做。這種推論方式,既有歸謬法的因素,又有類比推理的因素;既有邏輯性,又有生動性。具有較強的說服力和感染力,令人不得不信服。
在這里,孟子把歸謬法引入了類比推理,使類比推理與歸謬法結合,是一種歸謬類比。所謂“歸謬法”是一種將錯就錯、以謬制謬的方法,通過先承認被反駁的詭辯論題為真,然后據此推出荒謬的結果,從而確定被反駁的論題為假。其步驟為:要破斥的詭辯論題:先假定A真,由A合乎邏輯地引出一個結論B;事實表明:B是明顯荒謬的論題,是不可能成立的;所以,A也不可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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