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出辯者呂不韋與《呂氏春秋》·有辯無辯》注釋|譯文
齊人有淳于髡①者,以從②說魏王。魏③王辨之,約車十乘,將使之荊④。辭而行,有⑤以橫⑥說魏王,魏王乃止其行。失從之意,又失橫之事。夫其多能不若寡能,其有辯不若無辯。(《呂氏春秋·離謂》)
【注釋】①淳于髡:戰國時齊國人,以博學善辯著稱。②從:通“縱”,即“合縱”,戰國時期的一種政治、軍事主張。指齊、楚、燕、趙、韓、魏六國聯合抗擊秦國。③辨:辦理。④約:捆縛、套。⑤荊:楚國。⑥有:又。⑦橫:即“連橫”,戰國時期的另一種政治、軍事主張。指六國中的某幾國跟從秦國進攻其他國家。
【譯文】齊國人有個叫淳于髡的,用合縱之術勸說魏王。魏王按照他說的辦,就套好十輛車,要派他到楚國去。他告辭要走的時候,又用連橫之術勸說魏王,魏王于是就不讓他去了。既讓合縱的主張落空,又讓連橫的事情落空,那么他的才能多就不如才能少,他有辯才就不如沒有辯才。
【評說】齊人淳于髡的“以縱說”與“以橫說”相互矛盾,魏王只好“止其行”。自相矛盾的言論往往使人難以理解,不知所措,與其相信這種前后矛盾,出爾反爾的“多能”、“有辯”,還不如追求前后一致、易于理解的“寡能”、“無辯”。這里強調言辭之間、言行之間不能自相矛盾,實際上強調的是思維及其語言表達的一致性。看上去說得振振有詞,實際上已是矛盾百出。這是言論的大忌。所以,如果是前后矛盾的言論,還不如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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