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亞里士多德”墨子與《墨經》·《墨經》中的邏輯故事·“義”與“不義”》注釋|譯文
今有一人,入人園圃,竊其桃李,眾聞則非之,上為政者得則罰之。此何也?以虧人自利也。至攘①人犬豕雞豚②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茍③虧人愈多,其不仁茲④甚,罪益厚。至入人欄廄,取人馬牛者,其不仁義又甚攘人犬豕雞豚。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茍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罪益厚。至殺無辜人也,扡⑤其衣裘、取戈劍者,其不義又甚入人欄廄取人馬牛。此何故也?以其虧人愈多。茍虧人愈多,其不仁茲甚矣,罪益厚。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別乎?殺一人,謂之不義,必有一死罪矣。若以此說往,殺十人,十重不義,必有十死罪矣;殺百人,百重不義,必有百死罪矣。當此天下之君子,皆知而非之,謂之不義。今至大為不義,攻國,則弗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情不知其不義也,故書其言以遺后世;若知其不義也,夫奚說書其不義以遺后世哉?今有人于此,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白黑之辯⑥矣;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則必以此人為不知甘苦之辯矣。今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從而譽之,謂之義;此可謂知義與不義之辯乎?是以知天下之君子也,辯義與不義之亂也。(《非攻上》)
【注釋】①攘(rǎng):偷、盜竊。②豚:小豬。③茍:如果、假使。④茲:通“滋”。益,更加。⑤扡(tuō):古同“拖”。奪。⑥辯:通“辨”。
【譯文】現在有一個人,進人家果園,偷人家桃李,大家知道了,都譴責他。上面執政的人捉獲了他,就懲罰他。這為什么呢?因為他損人利己。至于偷人家雞犬大豬小豬的,比進人家果園偷桃李更不義。這是什么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多。如果損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進人家牲口棚,牽走人家馬牛的,這比偷人家雞犬大豬小豬更不義。這是什么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多。如果損人越多,他越是不仁,罪越重。至于殺無辜的人,剝下人家的衣服皮襖,拿走戈劍,這比進人家牲口棚牽走馬牛又更不義。這是什么緣故呢?因為他損人更嚴重。如果損人越嚴重,他就越不仁,罪越大?,F今天下君子,都知道這些事,說它們不義。今天最不義的事,是進攻別國,卻不知道譴責,反而稱贊它,說它是義。這能說知道義與不義的分別嗎?殺一個人,說它不義,一定構成一個死罪了。如果照這個說法類推下去,殺十個人,十倍不義,必定構成十個死罪了;殺一百個人,一百倍不義,必定構成一百個死罪了。今天最不義的事,是進攻別國,卻不知道反對,反而稱贊它,說它義?,F今天下君子,都知道這些事,說它們不義。今天最不義的事,是進攻別國,卻不知道譴責,反而稱贊它,說它是義。這是確實不知道進攻別國是不義的,所以把稱贊的話記載下來傳給后世。如果知道它是不義的,那還有什么理由記載不義的事傳給后世呢?
現在有人在這里,見一點黑說是黑,見一片黑卻說是白,那么一定以為這人是不知辨別黑白的了。嘗一點苦說苦,嘗多了苦卻說是甜,那么一定以為這個人是不知辨別苦甜的了。今天干小的壞事,能夠知道而且譴責它;干大的壞事,攻打別國,卻不知道譴責,反而稱贊它,說它義;這能說知道辨別義與不義嗎?由此可知世上的君子,分辨義與不義是多么混亂啊。
【評說】在這里,墨子首先采用了歸納推理,從進人家果園偷人家桃李、進人家牲口棚牽走人家馬牛、殺無辜的人,剝下人家的衣服皮襖、拿走戈劍等事例中,歸納出它們的共同點:損人利己。
然后墨子又在人們承認“入人園圃,竊其桃李”、“入人欄廄,偷人馬牛”等為不義行為的基礎上(這也是論敵必須承認的),指出論敵卻認為“攻國為義”,這是自相矛盾的;他還用“少見黑曰黑,多見黑曰白”、“少嘗苦曰苦,多嘗苦曰甘”的形象比喻,進一步批評論敵“小為非,則知而非之;大為非,攻國,則不知非”的自相矛盾的邏輯錯誤。這都是對矛盾律的成功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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