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供離合詞含義解釋,招供離合詞用法
(罪犯)招出犯罪事實(shí)。
【離】 (1) “招”后帶助詞“了”、“過”、“的”等:罪犯已經(jīng)招了供。/他什么時候招過供?/他是前天招的供。
(2) “招”后帶補(bǔ)語:他招了一次供,以后又推翻了。
(3) “供”前帶定語:他招什么供了?
【合】(1) 合任主語:招供是他唯一的出路。
(2) 合任謂語:罪犯招供了。
(3) 合任賓語:他決定招供了。
(4) 合任定語:罪犯的招供為我們破案提供了線索。
(5) 合帶狀語:他當(dāng)場就招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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