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名離合詞含義解釋,除名離合詞用法
從名冊中除掉姓名(多用于行政處分),使從集體中退出。
【離】(1) “除”后帶助詞“了”、“過”、“的”等:他因違反校規被學校除了名。/過去他曾被工廠除過名。/他是因賭博被單位除的名。
(2) “除”后帶補語:他在原來的單位曾被除過一次名。
(3) “名”提到“除”前:他因玩忽職守,公司把他的名除了。
(4) “名”前帶定語:學校已除了他的名。
【合】(1) 合任主語:除名是一種行政處分。
(2) 合任謂語:他被除名了。
(3) 合任賓語:他害怕除名,所以很快就認了錯。
(4) 合任定語:除名的打擊并沒有使他氣餒,他又到省政府去上訴了。
(5) 合帶狀語:他已被除名,不再來上班了。
【誤】工廠已除名了他。
【正】(1) 工廠已除了他的名。
(2) 工廠已將他除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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