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和童趣
寫童年,寫兒童,若能寫出童心和童趣,讀來便會覺得溫馨,會自然而然地發出微笑,雖然對于飽嘗世味的成年人來說,這微笑有時也不免帶上一絲苦辛。
古人筆記很少記述兒童生活,能特別注意童心和童趣的更少。所見者如史悟岡《西青散記》:“幼兒學步,見小鳥行啄,鳴聲啁啾,引手潛近,欲執其尾。鳥欺其幼也,前躍數武,復鳴啄如故焉。凝睇久立,仍潛行執之,則扈然而飛。鳥去,則仰面讕哞而嘔呢,鳥下復然。”要算最為生動。
還有舒白香《游山日記》所述:“予三五歲時最愚,夜中見星斗闌干,去人不遠,輒欲以竹竿擊落一星代燈燭。于是疊幾而乘屋,手長竿撞星不得,則反仆于屋,折二齒焉。”沈三白在《閑情記趣》中,則說他兒時喜歡憑空想象,“夏蚊成雷,私擬作群鶴舞空,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只可惜此外就再難見到。
史書和其他正經書中的兒童,則不是神童,便是孝子,從娘胎里一落下來便看得出他后來的成就,反正個個都是“小大人”,根本不見童心和童趣。如《宋史》寫周歲的曹彬,“父母以百玩之物羅于席,觀其所取,彬左手持干戈,右手持俎豆,斯須取一印,他無所視”。一手執干戈以衛社稷,一手持俎豆行禮廟堂,“魯國公”的模樣儼然,印把子早抓到手里了。
《唐書》寫三歲的謝法慎,“母病,不飲乳,慘慘有憂色,或以珍餌詭悅之,輒不食”。其實索乳乃是幼兒的本能,常見有母死后幼兒還在索乳的記載,得珍餌不食尤其不合三歲孩子的情理,卻偏要這樣寫,無非是為了說明他生而非常罷了。三歲的謝法慎如此,四歲的孔融亦是如此。融“與諸兄共食梨,引小者,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由此宗族奇之”。這讓梨的故事從漢末流傳下來,事情真相究竟如何且不說,記述的目的只在于取得“宗族奇之”的效果也就是宣傳,這一點卻是十分清楚的。
為了宣傳,即難免作偽。和“孔融讓梨”比美的另一故事是“陸績懷橘”,《吳志》說六歲的陸績在袁術拿出橘子來招待時,偷偷將三枚橘子藏在懷中,辭別時不小心墜落地上,“術謂曰,陸郎作賓客而懷橘乎,績跪答曰欲歸遺母,術大奇之”。既然“欲歸遺母”是行孝的好事,便可以光明正大地做,何必偷著藏之懷中呢?即使在今天,小孩子這樣做,也是要受家長和老師批評的,不是什么光彩的事。露了馬腳再“跪答曰欲歸遺母”,雖可稱機智,卻不夠誠實,天真的童心早被主流意識形態的“孝道”異化了。
有人說,歐洲到十五世紀才發現人,十八世紀才發現婦女,十九世紀才發現兒童。在中國,從兒童本位出發來看兒童,寫兒童,恐怕更是德賽兩先生來了以后才有的事。放翁詩“白發無情侵老境,青燈有味似兒時”的意境的確很好,卻只能是“已入老境”痛感到“白發無情”的人才有的體會,被父師督責著在“青燈”下課讀的兒童是不會覺得“有味”的。因為他們所讀的書,并不會是《阿麗斯漫游奇境記》,就連《老虎外婆》之類的民間故事,也沒有格林兄弟那樣的學者來收集整理,編成書來提供給他們。攤在燈盞前面的,不過是三味書屋中要背的“上九潛龍勿用”和“厥土下上上錯”一類東西,讀來又怎么會有味呢。
(二零零六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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