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論
世俗之為說者曰:“主道利周①。”是不然。主者,民之唱也②;上者,下之儀也。彼將聽唱而應,視儀而動。唱默則民無應也,儀隱則下無動也。不應不動,則上下無以相有也③。若是,則與無上同也,不祥莫大焉。故上者,下之本也,上宣明則下治辨矣④,上端誠則下愿愨矣,上公正則下易直矣。治辨則易一,愿愨則易使,易直則易知。易一則強,易使則功,易知則明,是治之所由生也。上周密則下疑玄矣⑤,上幽險則下漸詐矣,上偏曲則下比周矣。疑玄則難一,漸詐則難使,比周則難知。難一則不強,難使則不功,難知則不明,是亂之所由作也。故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故主道明則下安,主道幽則下危。故下安則貴上,下危則賤上。故上易知則下親上矣,上難知則下畏上矣。下親上則上安,下畏上則上危。故主道莫惡乎難知,莫危乎使下畏己。傳曰:“惡之者眾則危。”《書》曰:“克明明德。”⑥《詩》曰:“明明在下。”⑦故先王明之,豈特玄之耳哉!
[注釋] ①周:隱密。②唱:倡導。③有:當為“胥”字,通“須”,等待。④辨:通“辦”,治理。⑤玄:通“眩”,迷惑。⑥“《書》曰”句:見《尚書·堯典》,今本作“克明俊德”。⑦“《詩》曰”句:見《詩經(jīng)·大雅·大明》。
世俗之為說者曰:“桀、紂有天下,湯、武篡而奪之。”是不然。以桀、紂為常有天下之籍則然,親有天下之籍則不然①,天下謂在桀、紂則不然。古者天子千官,諸侯百官。以是千官也,令行于諸夏之國,謂之王;以是百官也,令行于境內,國雖不安,不至于廢易遂亡②,謂之君。圣王之子也,有天下之后也,勢籍之所在也,天下之宗室也,然而不材不中,內則百姓疾之,外則諸侯叛之,近者境內不一,遙者諸侯不聽,令不行于境內,甚者諸侯侵削之,攻伐之,若是,則雖未亡,吾謂之無天下矣。圣王沒,有勢籍者罷不足以縣天下③,天下無君,諸侯有能德明威積,海內之民莫不愿得以為君師。然而暴國獨侈,安能誅之,必不傷害無罪之民,誅暴國之君若誅獨夫。若是,則可謂能用天下矣。能用天下之謂王。湯、武非取天下也,修其道,行其義,興天下之同利,除天下之同害,而天下歸之也。桀、紂非去天下也,反禹、湯之德,亂禮義之分,禽獸之行,積其兇,全其惡,而天下去之也。天下歸之之謂王,天下去之之謂亡。故桀、紂無天下而湯、武不弒君,由此效之也。湯、武者,民之父母也;桀紂者,民之怨賊也。今世俗之為說者,以桀、紂為君而以湯、武為弒,然則是誅民之父母而師民之怨賊也,不祥莫大焉。以天下之合為君,則天下未嘗合于桀、紂也。然則以湯、武為弒,則天下未嘗有說也,直墮之耳④。故天子唯其人。天下者,至重也,非至強莫之能任;至大也,非至辨莫之能分;至眾也,非至明莫之能和。此三至者,非圣人莫之能盡,故非圣人莫之能王。圣人備道全美者也,是縣天下之權稱也⑤。桀、紂者,其知慮至險也,其至意至暗也⑥,其行之為至亂也⑦;親者疏之,賢者賤之,生民怨之,禹、湯之后也,而不得一人之與;刳比干,囚箕子,身死國亡,為天下之大僇⑧,后世之言惡者必稽焉,是不容妻子之數(shù)也。故至賢疇四海⑨,湯、武是也;至罷不能容妻子,桀、紂是也。今世俗之為說者,以桀、紂為有天下而臣湯、武,豈不過甚矣哉! 譬之,是猶傴巫、跛匡大自以為有知也⑩。故可以有奪人國,不可以有奪人天下;可以有竊國,不可以有竊天下也。可以奪之者可以有國,而不可以有天下;竊可以得國,而不可以得天下。是何也? 曰: 國,小具也,可以小人有也,可以小道得也,可以小力持也;天下者,大具也,不可以小人有也,不可以小道得也,不可以小力持也。國者,小人可以有之,然而未必不亡也;天下者,至大也,非圣人莫之能有也。
[注釋] ①不:當為衍文。②遂:通“墜”。③罷:通“疲”。縣:通“懸”。④墮:毀,污蔑。⑤權稱:秤,這里指標準。⑥至意:當為“志意”。⑦之:當為衍文。⑧僇:通“戮”,殺戮。⑨疇:保。⑩匡(wāng汪):通“尪”,殘疾人。
世俗之為說者曰:“治古無肉刑而有象刑①: 墨黥②;慅嬰③;共④,艾畢⑤;菲⑥,對屨⑦;殺,赭衣而不純⑧。治古如是。”是不然。以為治邪? 則人固莫觸罪,非獨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為人或觸罪矣,而直輕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且征其未也⑨。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非生于治古,并起于亂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職、賞慶、刑罰,皆報也,以類相從者也。一物失稱,亂之端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昔者武王伐有商,誅紂,斷其首,縣之赤旆⑩。夫征暴誅悍,治之盛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刑稱罪則治,不稱罪則亂。故治則刑重,亂則刑輕,犯治之罪固重,犯亂之罪固輕也。《書》曰:“刑罰世輕世重。”(11)此之謂也。
[注釋] ①肉刑:指黥(qíng晴,臉上刺字后涂墨)、劓(yì義,割鼻子)、剕(fèi肺,剁腳)、宮(破壞生殖器)、大辟(砍頭)等刑罰。象刑:象征性的刑罰。②墨黥:用墨畫臉代替黥刑。③慅嬰:同“草纓”,在罪犯冠上加草帶代替劓刑。“慅嬰”前疑奪“劓”字。④共:通“宮”,宮刑。指閹割男子生殖器,破壞女子生殖機能(一說將女子禁閉宮中為奴)。 ⑤艾(yì義):通“刈”,割。畢:通“襞”(bì必),古代衣服上的蔽膝。⑥菲:通“剕”,砍斷腳的刑罰。 ⑦對: (bǎng綁)字,麻鞋。 ⑧赭(zhě者):紅褐色。不純(zhǔn準):不鑲邊,此處指沒有衣領。⑨征:通“懲”,懲戒。⑩旆(pèi佩):旌旗。(11)“《書》曰”句:見《尚書·呂刑》。
世俗之為說者曰:“湯、武不能禁令。是何也? 曰:楚、越不受制。”是不然。湯、武者,至天下之善禁令者也。湯居亳,武王居鄗,皆百里之地也,天下為一,諸侯為臣,通達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①,曷為楚、越獨不受制也?彼王者之制也,視形勢而制械用,稱遠邇而等貢獻,豈必齊哉! 故魯人以榶②,衛(wèi)人用柯③,齊人用一革④,土地刑制不同者,械用備飾不可不異也。故諸夏之國同服同儀,蠻、夷、戎、狄之國同服不同制。封內甸服⑤,封外侯服⑥,侯衛(wèi)賓服⑦,蠻夷要服⑧,戎狄荒服⑨。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終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⑩,夫是之謂視形勢而制械用,稱遠近而等貢獻,是王者之至也。彼楚、越者,且時享、歲貢、終王之屬也,必齊之日祭、月祀之屬然后曰受制邪? 是規(guī)磨之說也11,溝中之瘠也,則未足與及王者之制也。語曰:“淺不足與測深,愚不足與謀知,坎井之蛙不可與語東海之樂。”此之謂也。
[注釋] ①振:通“震”,震懾。②榶(táng唐):碗。③柯:盂,古時盛食物的器具。④一革:未詳,可能是皮革制成的器具。⑤封內:都城周圍五百里的地方。甸服:耕種王田,來服事天子。甸服以下以五百里為一區(qū)劃分依次為侯服、賓服、要服、荒服。⑥封外:甸服之外五百里。侯服:擔任警衛(wèi)來服事天子。⑦侯衛(wèi):指侯圻和衛(wèi)圻。京城方圓五百里之外的地區(qū)分為侯圻、甸圻、另圻、采圻、衛(wèi)圻等,其間各距五百里。賓服:按時進貢朝見天子。⑧要服:用禮義教化約束,使之服從。⑨荒服:不定期向天子進貢。⑩句末當有“終王”二字。(11)規(guī)磨:揣測。
世俗之為說者曰:“堯、舜擅讓①。”是不然。天子者,勢位至尊,無敵于天下,夫有誰與讓矣? 道德純備,智惠甚明,南面而聽天下,生民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天下無隱士,無遺善,同焉者是也,異焉者非也,夫有惡擅天下矣? 曰:“死而擅之。”是又不然。圣王在上,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民載其事而各得其宜,不能以義制利,不能以偽飾性②,則兼以為民。圣王已沒,天下無圣,則固莫足以擅天下矣。天下有圣而在后者③,則天下不離,朝不易位,國不更制,天下厭然與鄉(xiāng)無以異也,以堯繼堯,夫又何變之有矣? 圣不在后子而在三公,則天下如歸,猶復而振之矣,天下厭然與鄉(xiāng)無以異也,以堯繼堯,夫又何變之有矣? 唯其徙朝改制為難。故天子生則天下一隆,致順而治,論德而定次,死則能任天下者必有之矣。夫禮義之分盡矣,擅讓惡用矣哉? 曰:“老衰而擅。”是又不然。血氣筋力則有衰,若夫智慮取舍則無衰。曰:“老者不堪其勞而休也。”是又畏事者之議也。天子者,勢至重而形至佚,心至愉而志無所詘,而形不為勞,尊無上矣。衣被則服五采④,雜間色,重文繡,加飾之以珠玉;食飲則重大牢而備珍怪⑤,期臭味⑥,曼而饋⑦,代睪剸而食⑧,《雍》而徹乎五祀⑨,執(zhí)薦者百人侍西房;居則設張容⑩,負依而坐,諸侯趨走乎堂下;出戶而巫覡有事(11),出門而宗祀有事(12),乘大路、趨越席以養(yǎng)安(13),側載睪剸芷以養(yǎng)鼻(14),前有錯衡以養(yǎng)目(15),和鸞之聲(16),步中《武》、《象》,騶中《韶》(17)、《護》以養(yǎng)耳,三公奉軶持納(18),諸侯持輪挾輿先馬,大侯編后,大夫次之,小侯、元士次之,庶士介而夾道,庶人隱竄,莫敢視望;居如大神,動如天帝,持老養(yǎng)衰,猶有善于是者與不(19)?老者,休也,休猶有安樂恬愉如是者乎? 故曰:諸侯有老,天子無老,有擅國,無擅天下,古今一也。夫曰“堯、舜擅讓”,是虛言也,是淺者之傳,陋者之說也,不知逆順之理,小大、至不至之變者也,未可與及天下之大理者也。
[注釋] ①擅:通“禪”(shàn)。禪讓,天子把帝位讓給賢者。②偽:人為。③“后”下當脫“子”字。④五采:青、赤、黃、白、黑五種顏色。⑤大牢:即“太牢”,祭祀用的豬、牛、羊。⑥期:通“綦”,極。臭(xiù秀)味:香味。⑦曼:通“萬”,古代一種列隊舞蹈。 ⑧代睪剸: 當為“伐皋”,擊鼓。皋,通“鼛”(gāo高),大鼓。⑨《雍》:《詩經(jīng)·周頌》的樂章名。徹:通“撤”。五祀:古時的五種祭祀,此專指灶社。⑩張:通“帳”,帷帳,幕帳。容:屏風,曲屏。(11)覡(xí習):《國語·楚語》:“在男曰覡,在女曰巫。”覡,“能齋肅事神明者”,是男巫。(12)祀:當為“祝”字。(13)大路:即“大輅”,天子乘坐的車。越席:用蒲草編的席子。(14)睪剸(zé澤):通“澤”,澤蘭。澤蘭和芷,均為香草名。(15)錯:交錯的花紋。衡:車轅前的橫木。(16)和鸞:都是車上的鈴,和在軾(車廂前的橫木)前,鸞在衡上。(17)騶:通“趨”,速行。(18)軶(è餓):同“軛”,駕車時套在牲口上的曲木。 納:通“軜”,駟馬車上兩旁兩匹馬的內側韁繩。(19)不:同“否”。
世俗之為說者曰:“堯、舜不能教化,是何也? 曰:朱、象不化①。”是不然也。堯、舜,至天下之善教化者也,南面而聽天下,生民之屬莫不振動從服以化順之;然而朱、象獨不化,是非堯、舜之過,朱、象之罪也。堯、舜者,天下之英也;朱、象者,天下之嵬,一時之瑣也。今世俗之為說者不怪朱、象,而非堯、舜,豈不過甚矣哉! 夫是之謂嵬說。羿、蠭門者,天下之善射者也,不能以撥弓、曲矢中②;王梁、造父者,天下之善馭者也,不能以辟馬③、毀輿致遠;堯、舜者,天下之善教化者也,不能使嵬瑣化。何世而無嵬,何時而無瑣,自太皞、燧人莫不有也④。故作者不祥,學者受其殃,非者有慶。《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噂沓背憎,職競由人。”⑤此之謂也。
[注釋] ①朱:堯的兒子,封于丹,故稱丹朱。象:舜的異母弟弟,傳說多次謀害舜。②“中”下當脫“微”字。③辟:通“躄”(bì必),瘸腿。④太皞(hào浩):傳說是遠古東夷族首領。燧人:即燧人氏,傳說是人工取火的發(fā)明者。⑤“《詩》曰”句:見《詩經(jīng)·小雅·十月之交》。噂沓(zǔn tà撙踏),當面談笑。
世俗之為說者曰:“太古薄葬,棺厚三寸,衣衾三領①,葬田不妨田,故不掘也。亂今厚葬飾棺,故抇也②。”是不及知治道,而不察于抇不抇者之所言也。凡人之盜也,必以有為,不以備不足,足則以重有余也③。而圣王之生民也,皆使當厚優(yōu)猶不知足④,而不得以有余過度。故盜不竊,賊不刺,狗豕吐菽粟,而農賈皆能以貨財讓,風俗之美,男女自不取于涂而百姓羞拾遺⑤。故孔子曰:“天下有道,盜其先變乎!”雖珠玉滿體,文繡充棺,黃金充槨,加之以丹矸⑥,重之以曾青⑦,犀象以為樹,瑯玕、龍茲、華覲以為實⑧,人猶且莫之抇也。是何也?則求利之詭緩⑨,而犯分之羞大也。夫亂今然后反是: 上以無法使,下以無度行,知者不得慮,能者不得治,賢者不得使。若是,則上失天性,下失地利,中失人和。故百事廢,財物詘而禍亂起。 王公則病不足于上,庶人則凍餧羸瘠于下,于是焉桀、紂群居,而盜賊擊奪以危上矣。安禽獸行,虎狼貪,故脯巨人而炙嬰兒矣。若是,則有何尤抇人之墓、抉人之口而求利矣哉? 雖此倮而薶之⑩,猶且必抇也,安得葬薶哉?彼乃將食其肉而龁其骨也。夫曰:“太古薄葬,故不抇也;亂今厚葬,故扣也。”是特奸人之誤于亂說,以欺愚者而潮陷之以偷取利焉(11),夫是之謂大奸。傳曰:“危人而自安,害人而自利。”此之謂也。
[注釋] ①三領:三件。②抇:古“掘”字。③足:當為衍文。④當厚:疑為“富厚”之誤。不:當為衍文。⑤取:通“聚”,相聚,相會。⑥丹矸(gān肝):丹砂。⑦曾青:一種青色顏料。⑧瑯玕、龍茲、華覲(jìn盡): 皆為珠寶名。⑨詭:責。⑩倮:同“裸”。薶:同“埋”,埋葬。(11)潮:當為“淖”字。
子宋子曰①:“明見侮之不辱,使人不斗。人皆以見侮為辱,故斗也;知見侮之為不辱,則不斗矣。”應之曰:“然則亦以人之情為不惡侮乎?”曰:“惡而不辱也。”曰:“若是,則必不得所求焉。凡人之斗也,必以其惡之為說,非以其辱之為故也。今俳優(yōu)、侏儒、狎徒詈侮而不斗者②,是豈鉅知見侮之為不辱哉③?然而不斗者,不惡故也。今人或入其央瀆④,竊其豬彘,則援劍戟而逐之,不避死傷,是豈以喪豬為辱也哉? 然而不憚斗者,惡之故也。雖以見侮為辱也,不惡則不斗;雖知見侮為不辱,惡之則必斗。然則斗與不斗邪,亡于辱之與不辱也,乃在于惡之與不惡也。夫今子宋子不能解人之惡侮,而務說人以勿辱也,豈不過甚矣哉! 金舌弊口,猶將無益也。不知其無益則不知;知其無益也,直以欺人則不仁。不仁不知,辱莫大焉。將以為有益于人,則與無益于人也⑤,則得大辱而退耳。說莫病是矣。”
[注釋] ①子宋子:指宋钘(jiān肩),戰(zhàn)國時哲學家。②俳(pái排)優(yōu):古時的滑稽演員。狎(xiá霞):戲弄。詈(lì立):罵。③鉅:通“詎”,豈。④央瀆:排水溝。⑤與:通“舉”,都。
子宋子曰:“見侮不辱。”應之曰: 凡議,必將立隆正然后可也。無隆正,則是非不分而辨訟不決。故所聞曰:“天下之大隆,是非之封界,分職名象之所起,王制是也。”故凡言議期命,是非以圣王為師①,而圣王之分,榮辱是也。是有兩端矣:有義榮者,有勢榮者;有義辱者,有勢辱者。志意修,德行厚,知慮明,是榮之由中出者也,夫是之謂義榮。爵列尊,貢祿厚,形勢勝,上為天子諸侯,下為卿相士大夫,是榮之從外至者也,夫是之謂勢榮。流淫污僈,犯分亂理,驕暴貪利,是辱之由中出者也,夫是之謂義辱。詈侮捽搏②,捶笞臏腳③,斬斷枯磔④,藉靡舌絆⑤,是辱之由外至者也,夫是之謂勢辱。 是榮辱之兩端也。故君子可以有勢辱,而不可以有義辱;小人可以有勢榮,而不可以有義榮。有勢辱無害為堯,有勢榮無害為桀。義榮、勢榮,唯君子然后兼有之;義辱、勢辱,唯小人然后兼有之。是榮辱之分也。圣王以為法,士大夫以為道,官人以為守,百姓以為成俗⑥,萬世不能易也。今子宋子案不然⑦,獨詘容為己,慮一朝而改之,說必不行矣。譬之是猶以塼涂塞江海也⑧,以焦僥而戴太山也⑨,蹎跌碎折不待頃矣⑩。二三子之善于子宋子者,殆不若止之,將恐得傷其體也(11)。
[注釋] ①是非:當作“莫非”。②捽(zǘo昨)搏:揪著頭發(fā)打。③捶笞(chī吃):用杖、鞭抽打。臏腳:剔去膝蓋骨。④枯:棄市暴尸。磔(zhé折):車裂。⑤藉:繩、縛。靡:通“縻”,繩、縛。舌絆(jǔ:從后面捆縛。 ⑥為: 當為衍文。⑦案:則。⑧塼:當作“摶”字,捏。⑨焦僥:傳說中的矮子。⑩蹎:同“顛”,跌倒。(11)得:疑為“復”字之誤。
子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為欲多,是過也。”故率其群徒,辨其談說,明其譬稱,將使人知情欲之寡也。應之曰:“然則亦以人之情為欲①。目不欲綦色,耳不欲綦聲,口不欲綦味,鼻不欲綦臭,形不欲綦佚。此五綦者,亦以人之情為不欲乎?”曰:“人之情欲是已。”曰:“若是,則說必不行矣。以人之情為欲此五綦者而不欲多,譬之是猶以人之情為欲富貴而不欲貨也,好美而惡西施也②。古之人為之不然。以人之情為欲多而不欲寡,故賞以富厚而罰以殺損也③,是百王之所同也。故上賢祿天下,次賢祿一國,下賢祿田邑,愿愨之民完衣食。今子宋子以是之情為欲寡而不欲多也,然則先王以人之所不欲者賞,而以人之所欲者罰邪? 亂莫大焉。今子宋子嚴然而好說④,聚人徒,立師學,成文曲⑤,然而說不免于以至治為至亂也,豈不過甚矣哉!”
[注釋] ①欲: 當為衍文,此句當連下文。②西施:春秋時越國的美女。③殺(shài曬):減少。④嚴然:同“儼然”,莊重的樣子。⑤曲:當為“典”字。
【鑒賞】 荀子在《正論》一文中,一氣駁倒了社會上流行的諸多“淺者之傳、陋者之說”,讓我們再次見識到他言辭中雄渾跌宕的霸氣和縝密周全的邏輯。這些被批判的世俗言論,同時涉及王權、刑法、禁令、教化等各項國政要事以及榮辱、欲望等人性修養(yǎng)問題,甚至具體談到了棺葬風俗與盜墓現(xiàn)象之間的聯(lián)系,可謂包羅萬象、涵蓋廣闊。在批駁過程中,荀子從未遠離他一向關注的社會現(xiàn)實。他不但遵循著“君子必辯”的原則,在紛繁蕪雜的各類話題間見招拆招、肆意游走,而且?guī)缀趺烤湓挾紘@著“修身、治國、平天下”這一中心。
文章開篇針對當時社會上“主道利周”的保守觀點,提出“主道利明不利幽,利宣不利周”的看法,認為上層統(tǒng)治者應當做到政務公開,而不是繼續(xù)自以為是地推行愚民政策。官場上日益孳生的腐敗欺瞞和民間與日俱增的怨聲載道使荀子認識到,只有誠懇公正的君王大臣才能指引人民辨清是非黑白,才能幫助國家走向繁榮昌盛,暗箱操作的結果只能是上層統(tǒng)治者與下層民眾兩敗俱傷。雖然荀子是從維護君權穩(wěn)定的立場出發(fā),但他的主張卻恰巧與現(xiàn)代西方社會提倡的“公眾知情權”不謀而合。可惜這一頗具“民主”特色的思想很快就因為封建專制王朝的雄霸天下而在中國歷史上煙消云散,反倒是至圣先師孔夫子所謂“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的傳統(tǒng),不幸被扭曲變形,成了后世朝廷官官相護、上下欺瞞的堂皇“祖訓”。
戰(zhàn)國時期,謀臣策士的朝秦暮楚早已成為司空見慣的現(xiàn)象,戰(zhàn)亂、篡奪造成的王位更替也是間或可聞。何謂“忠”,何謂“奸”,何謂“篡”,何謂“擅”,一時很難找到恒定的答案。在激烈的爭論中,荀子以古鑒今,通過批判當時社會存在的“湯武篡權”說和“堯舜擅讓”說,揭開了世子相襲制背后的形式化弊端,并進而提出“圣人為王”的又一主張。在荀子心中,至高無上的天子之位必須由“道德純備,智惠甚明”的圣人來擔當,選拔臣下也必須恪守“圖德量能”的準則。因此無論君王與他的繼承人之間是否具有親密的血緣關系,只要在位時同為賢德之主,就無非是“以堯繼堯”,“天下厭然與鄉(xiāng)無以異也”,篡位與禪讓的疑惑也就無從談起了。荀子這種舉賢使能的新潮主張,以及他“誅暴國之君若誅獨夫”的驚世論調,正是對歷來被視為國之正統(tǒng)的“天子血統(tǒng)論”的莫大沖擊。長期以來,王朝英雄的后世子孫頂著祖先浴血奮戰(zhàn)得來的皇冠在樓臺宮宇間盡情享樂,他們的身上只保留了姓氏的空殼,卻丟失了先王的賢德。“天下歸之之謂王,天下去之之謂亡”,昏庸軟弱的末代皇孫總是慌慌張張地在歷史舞臺上交替巡演著亡國的悲劇。而荀子則將其權力與責任視為一體,指出天子雖然可以“居如大神,動如天帝”,但同時也必須肩負起國計民生的重擔,對內做到令行禁止、賞罰得當、教化眾生,對外也能“稱遠近而等貢獻”,這樣才無愧為國之圣主。
《正論》的議題還涉及當時社會的棺葬風俗與盜墓現(xiàn)象。儒墨兩家曾在厚葬薄葬的問題上爭論不休,前者力主“破家而葬,服喪三年”(《韓非子·顯學》),后者卻只愿“桐棺三寸,服喪三月”(同上)。其實華美的厚葬或是簡樸的薄葬,本身并不能誘惑或阻止匪徒的盜墓行為。透過這些瑣碎的是是非非,荀子早已看清,盜墓只是普通民眾心理失衡的一種外在表現(xiàn),在無道昏君的統(tǒng)治下更曾出現(xiàn)人與人之間“食肉龁骨”的種種慘象。對比這樣“禽獸行,虎狼貪”的亂世,圣王治下的太平盛世不免成為一種烏托邦式的美好幻想:“盜不竊,賊不刺,狗豕吐菽粟,而農賈皆能以貨財讓,風俗之美,男女自不取于涂而百姓羞拾遺。”荀子認為,當今之世“百事廢,財物詘而禍亂起”的根本緣由,在于“知者不得慮,能者不得治,賢者不得使”,所以社會上的作奸犯科之徒才會如此猖狂地任意妄為。
在這樣的形勢下,士君子與其空等“黃河水清圣王出”,不如主動承擔起復興邦國的重任。文末荀子從宋钘“見侮不辱”的小小命題出發(fā),引出“雖知見侮為不辱,惡之則必斗”的堅決主張。宋榮子的命題與《新約》里耶穌基督所說的“當敵人打你左臉的時候,把你的右臉也轉過去給他”一語頗有相似之處,同樣不把受到侮辱當作自身的恥辱。但荀子決不認同這種姑息養(yǎng)奸的作為,他義正辭嚴地提出:“君子可以有勢辱,而不可以有義辱;小人可以有勢榮,而不可以有義榮。”人世間的毀譽杠桿或許會因為社會公德的偶爾迷失而東倒西歪,但士君子內心的道德法則卻始終不能隨意偏離。就個人而言,“見侮不辱”或許稱得上是胸懷寬廣,但當事關國家領土與主權的時候,“見侮不辱”卻會是對歷史的無視與背叛,也將是這個國家喪失民族尊嚴與骨氣的莫大恥辱。由此可見,這種歷經(jīng)世事的正義感能使一個國家與它的人民變得更為理智,懂得何時應當韜光養(yǎng)晦,何時又該挺身而出。要制定真正穩(wěn)妥完善的國際策略,不僅得具備過人的膽識,還得擁有高超的智慧。如若兩千年的中國思想史真像譚嗣同說的“皆為荀學”,但愿邁入新世紀的中國能夠從傳承已久的荀學中再度發(fā)掘如珠如玉的理論瑰寶,從而使自身變得更為美好,更為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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