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宋人小說:
多不足信
上文所提到的周密,不僅工詩詞,其筆記著作《齊東野語》也是很有價值的。但王國維認為,這樣的作品可信度并不大。他說:
宋人小說,多不足信。如《雪舟脞語》謂:臺州知府唐仲友眷官妓嚴蕊奴,朱晦庵系治之。及晦庵移去,提刑岳霖行部至臺,蕊乞自便。岳問曰:去將安歸?蕊賦《卜算子》詞云:“住也如何住”云云。案:此詞系仲友戚高宣教作,使蕊歌以侑觴者,見朱子“糾唐仲友奏牘”。則《齊東野語》所紀朱、唐公案,恐亦未可信也。
王國維這里所說的“小說”,與我們現在所說的小說有所不同,指的是野史、筆記,即朱自清《論雅俗共賞》中所說的“記述雜事的趣味作品”。這類作品往往依據某些傳說,將詞寫成一段故事,但常把歌者與作者錯算為一人。如《雪舟脞語》所記臺州知府唐仲友所眷官妓嚴蕊作《卜算子》,但根據朱熹所記,這首詞其實是唐仲友之戚高宣教所作,嚴蕊不過是歌唱而已。王國維認為這類“宋人小說”多不可信,是從史實角度考慮的。
筆記的歷史與發展
“筆記”是中國古代記錄史學的一種文體,是隨筆記錄的意思。筆記形式隨便,沒有確定的格式,諸如見聞雜錄、考訂辨證之類,都可以歸入此類。“筆記”歷史悠久,早期常被歸納為小說,直到魏晉時期才作為一種專門的體裁,經過唐宋兩代發展,到了明清更加風靡興盛。
依據記載內容的不同,大體可分作鬼神仙怪、歷史瑣聞和考據辨證等幾個類別。魏晉時期最為盛行的是鬼神仙怪類筆記,張華的《博物志》和干寶的《搜神記》都是其中的代表。歷史掌故類筆記主要記錄掌故遺事、人物軼聞、民情風俗、山川景物等,唐代的《隋唐嘉話》、宋代的《涑水記聞》等都屬于此類。考據辨證類筆記從唐代開始嶄露頭角,并有所發展,至清代乾隆、嘉慶年間,考據學大盛,此類筆記作品也更加多了起來,包括宋代的《夢溪筆談》《容齋隨筆》,清代《日知錄》《陔余叢考》等。
筆記記載的多是些瑣碎片段,但因有聞即記,通常比較官修史籍更加生動有趣,其中還有不少正史中沒有的資料,具有一定的史料價值。
“非君子之言”的筆記
周密的《齊東野語》,書名出自《孟子·萬章上》:“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后人便用“齊東野語”來比喻荒唐而沒有根據的話。
王國維在這則詞話中提到的嚴蕊奴的故事,出自宋人邵桂子的《雪舟脞語》:“唐悅齋仲友字與正,知臺州。朱晦庵為浙東提舉,數不相得,至于互申。壽皇問宰執二人曲直。對曰:秀才爭閑氣耳。悅齋眷官妓嚴蕊奴,晦庵捕送囹圄。提刑岳商卿霖行部疏決,蕊奴乞自便。憲使問去將安歸?蕊奴賦《卜算子》,末云:‘住也如何住,去又終須去。若得山花插滿頭,莫問奴歸處。’憲笑而釋之。”
然而《朱子大全》卷一九“按唐仲友第四狀”卻說:“五月十六日筵會,仲友親戚高宣教撰曲一首,名《卜算子》,后一段云:‘去又如何去,住又如何住。待得山花插滿頭,休問奴歸處。’”可見,《卜算子》一詞是唐仲友的親戚高宣教所作,只是讓嚴蕊奴唱來勸酒而已。
自淳熙八年(1181)七月十六日至九月四日的短短三個月里,為了浙東天災的事情朱熹與唐仲友多次交鋒,朱熹六上奏章嚴詞彈劾唐仲友,唐仲友不服朱氏所劾,遂上章自辯。
《齊東野語》對朱、唐公案是這樣說的:“朱晦庵按唐仲友事,或言呂伯恭嘗與仲友同書會有隙,朱主呂,故抑唐,是不然也。蓋唐平時恃才輕晦庵,而陳同父頗為朱所進,與唐每不相下。同父游臺,嘗狎一妓,囑唐為脫籍,許之。偶郡集,唐語妓曰:‘汝果欲從陳官人耶?’妓謝。唐云:‘汝須能忍饑受凍仍可。’妓聞大恚。自是陳至妓家,無復前之款接矣。陳知為唐所賣,亟往見朱。朱問:‘近日小唐云何?’答曰:‘唐謂公尚不識字,如何作監司?’朱銜之,遂以部內有冤案,乞再巡按。既之臺,適唐出迎少稽,朱益以陳言為信。立索郡印,付以次官。乃摭唐罪具奏,而唐亦以奏馳上。時唐鄉相王淮當國。既進呈,上問王。王奏:‘此秀才爭閑氣耳。’遂兩平其事。詳見周平園《王季海日記》。而朱門諸賢所作《年譜道統錄》,乃以季海右唐而并斥之,非公論也。其說聞之陳伯玉式卿,蓋親得之婺之諸呂云。”
朱熹、唐仲友交章互奏的真相,的確難辨是非。唐仲友在任期間確實有一定政績,而朱熹指責他,不顧災情,為完成朝廷和戶部下達的稅收任務,派酷吏去各縣催捐,更添新稅殘民,致使民不聊生倒也屬實,不過也卻有“偏隘”之處,如抓住唐仲友以公款刻書,以及同營妓有染一類的事情小題大做等。但所謂理學大師私德有污,為了陷害唐仲友,對營妓嚴刑逼供百般迫害的事情,并沒有可信的證據。
筆記這種文學體裁的最大問題是記錄了一些不實的傳聞,此外如互相抄襲、宣揚封建迷信等弊端也隨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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