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君以城換罪犯
衛國有個正在服勞役的罪犯越獄逃跑了,經過調查,知道他逃到了魏國,剛繼承王位的衛國國君決定重新把這個罪犯抓回來,以明法紀。
剛開始,衛國國君派使者到魏國,提出用50兩黃金把這個罪犯換回來,魏國不答應。于是,又提出用左氏(地名)這塊地方去換這個罪犯,魏國終于同意了。
國君手下的人都不理解,問國君:“用一個城邑去換一個服勞役的罪犯,是不是把事情看得太大了?這樣做值得嗎?”
國君對他們解釋說:“在國家治與亂的問題上,事情是不分大小的,法律要是不確立,該處罰的不處罰,即使有10個左氏這樣的地區又有什么好處呢?法律要是能確立,該處罰的一定處罰,即使失去10個左氏又有什么害處呢?”
手下的人都佩服國君的深思遠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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