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故昧·王敬則斷斬潑婦
升明三年(479),王敬則為征東將軍時,廣州刺史王翼之兒子的小妾路氏,性格酷暴,殺死隨嫁過來的奴婢侍從,她的丈夫王法朗投告官府,王敬則授意山陰縣令下獄處以死刑。路氏婆家便上訴朝廷,有關部門接著上奏皇上。后來王敬則入朝,宋順帝便明知故問:“人命關天,是誰授意山陰縣令殺路氏的?也不向朕報告一下。”王敬則回答說:“這是我的意思。我熟悉法律的每一條每一款,覺得路氏該殺就殺了。”事已如此,皇上也無辦法,只是免去王敬則的官,仍領取俸祿。(《南史·王敬則傳》)
明知故昧·王敬則斷斬潑婦
升明三年(479),王敬則為征東將軍時,廣州刺史王翼之兒子的小妾路氏,性格酷暴,殺死隨嫁過來的奴婢侍從,她的丈夫王法朗投告官府,王敬則授意山陰縣令下獄處以死刑。路氏婆家便上訴朝廷,有關部門接著上奏皇上。后來王敬則入朝,宋順帝便明知故問:“人命關天,是誰授意山陰縣令殺路氏的?也不向朕報告一下。”王敬則回答說:“這是我的意思。我熟悉法律的每一條每一款,覺得路氏該殺就殺了。”事已如此,皇上也無辦法,只是免去王敬則的官,仍領取俸祿。(《南史·王敬則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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