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近代散文作品·兩漢·酷吏列傳》簡析
司馬遷著。見《史記》。這是漢初郅都、寧成、周陽由、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仆、減宣和杜周等酷吏的合傳。文前的序言引用了孔子和老子的話,來說明治國之道在德不在于刑,向最高統(tǒng)治者提出“德治”的主張。在作者筆下,這批封建社會最高統(tǒng)治者的爪牙,其本性是“好殺伐行威不愛人”。他們“專以人主意指為獄”,看主上顏色行事,“其治如狼牧羊”,“所愛者,撓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誅滅之”。其中最暴酷的要算王溫舒、張湯和杜周。王溫舒任河內(nèi)太守時(shí),一次就捕殺郡中千余家,“流血十余里”,以至人們不敢夜行。張湯先后任廷尉、御史大夫,他辦理過許多大案,使天下百姓不得安寧,騷亂四起。杜周任廷尉時(shí),大興監(jiān)獄,捕人至六七萬,用酷刑來定案。司馬遷寫了這些人的罪行之后,又說他們辦事“天子聞之,以為能”,“天子以為盡力無私”,屢屢受到超遷。作者不僅暴露了這些以“酷烈為聲”的官吏們的猙獰面目,也揭發(fā)了漢武帝殘酷暴虐的本性。這種同情人民、反抗暴力統(tǒng)治的立場十分可貴。文中各人的傳記長短不一,條理無不縝密而清晰。作者還善于通過細(xì)節(jié)描寫來表現(xiàn)人物性格,如寫張湯小時(shí)審鼠定案,具有很大的諷刺性,突出了他的奸詐本質(zh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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