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漢·應劭·怪神
東漢雜記體志怪小說專集。應劭撰。即《風俗通義》中卷九的《怪神篇》。它“雖不是獨立的志怪書,但作為全書的專篇,主要記怪語神,所以也值得一論”(參見李劍國《唐前志怪小說史》)。《怪神篇》分十五目,約載錄有二十多個神怪故事。據篇首序云:“……由是觀之,則淫躁而畏者,災自取之,厥咎響應。反誠據義,內省不疚者,物莫能動,禍轉為福矣。傳曰:‘神者,申也;怪者,疑也。’孔子稱土之怪為墳羊。《論語》:‘子不語怪力亂神。’故采其晃著者曰《怪神》也。”他認為神是人的意念的引伸,怪生于人的疑惑。他輯錄《怪神》故事,旨在辯風正俗,針砭尚神怪“流俗之過謬”。基于此目的,在《怪神篇》中,他很贊許九江太守宋均(《九江逡遒有唐居山》)和會稽太守第五倫打擊巫覡“依托鬼神,恐怖愚民”的行動(《會稽俗多淫祀》)。《鮑君神》、《李君神》、《石賢士神》等故事,皆以生動的實例,揭穿了鮑君神、李君神、石賢士神等有靈的真相,明確指出鬼神是無中生有,這對破除迷信很有意義。但應劭又認為“世間多有精物,妖怪百端”,記載下了當時流傳的十余個鬼怪故事,這就是太史公所謂“學者多言無鬼神,然言有物”之意。可知在怪神問題上,應劭的破除迷信思想并不徹底。另有記狗怪、貍精等事。如《來季德》條記狗怪化已死者而作祟,后飲醉形壞,復為老狗,被撲殺之。這是古代較早的狗變人之故事,題材較為新鮮。《郅伯夷》條記赤毛老貍精于亭館中作祟,遭北部督郵劍擊燒殺;《張叔高》條言白頭公怪出樹洞而欲撲傷人,張叔高與之格斗并殺之。兩則故事,都宣傳了“人定勝怪”的思想,很有積極意義。《怪神篇》中的故事,大多具有較為明顯的敘事特點,記敘層次分明,思路清晰,與它以前的志怪小說有所不同。此前志怪小說文人氣較濃,文字綺麗、雅致;而是篇中小說,故事較為樸實,文字也較為平白。另一方面,它首次集中地記錄下了民間流傳的一類鬼怪故事,跳出了志怪小說以神仙、帝王傳說為題材的俗套,為志怪小說的發展開辟了一塊極為重要的題材領域。是篇中的志怪故事,又多為《抱樸子》、《搜神記》等書所取,對后世志怪小說影響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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