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憲》的主要內容,《靈憲》導讀
《靈憲》是中國古代天文學著作。東漢天文學家張衡撰。原書已佚,因南北朝梁代劉昭在注《續漢書·天文志》時作了引錄而傳世。也見于唐李淳風《乙巳占》和瞿曇悉達《開元占經》卷一等書。清人嚴可均編輯《全后漢文》時還從唐代類書中輯得不見于劉昭注等所引的文字。近世呂子方進而提出,今傳《靈憲》并非全文,而僅是一部龐大著作的序文。其主要論據是除嚴可均所輯得的二段外,還在南宋鄭樵《通志·天文略》中發現了大量張衡的關于星官的文字,這些文字呂氏認為均屬《靈憲》的佚文。這一說法現在還缺乏其他證據。
張衡(78—139),字平子,河南南陽人。東漢天文學家、機械制造家和文學藝術家,于公元111年受漢王朝公車特征,拜郎中。114年遷尚書郎,次年遷太史令,121年遷公車司馬令,126年復遷太史令。133年遷侍中。136年拜河間相。139年征拜尚書。就在這年逝世。張衡生平科技創造很多。主要的兩項是造渾天儀,開創了我國水運渾象——機械計時器的先河;創候風地動儀,為世界最早的地震儀。《靈憲》是其天文學思想的全面總結。
劉昭注所引《靈憲》全文約1300余字。序文說明,天文學家(文中托稱“先王”)要研究天文,必須先將渾儀安裝準確,才可開始進行。正文敘述的天文學內容主要有以下7項:1,說明天地宇宙萬物的生成過程。認為天地宇宙萬物是經歷太素之前的溟洋虛無,渾沌不分的太素以及清濁異位形成天地的太元這三個階段而形成的。這個思想是《道德經》、《淮南子》中宇宙形成說的繼承和發展。這種認為宇宙萬物有其演化、形成過程的思想是寶貴的。2,指出天是個極近似球的橢球體,直徑20003.23萬里,南北短減、東西廣增各1000里。地是半個橢球體。這些說法都是錯誤的。但是,認為天地之外有無垠廣袤的宇宙,這個思想卻是極精辟的。3,日、月的角直徑為周天的1/736,即為29′24″,與近代測定值相差不超過3′。4,指出太陽自己發光,月亮則是在太陽光照及的地方才發光。對太陽而言在地的反對面因地的遮蔽而成為太陽光照射不到的地方,稱為暗虛,當月亮進入暗虛時就發生月食。這些思想都是正確的。5,天上有已命名的星官444個,星2500顆。這些數字大大超出了三國以后定型的中國傳統星座體系(283星官,1464星)。而且張衡還指出。他的數字中不包括“海人之占”。又認為天上還有微弱的暗星11520顆。這一數字當然不對,但是指出有暗星的概念確卻是正確的。6,指出日、月、五星并不附在天上,而是離天有遠近。“近天則遲,遠天則速”。這與古希臘的天文學思想極為相似。7,金、木、水、火、土五顆行星分成二類。木、火、土三星是日類,金、水二星是月類。這樣分類的理由《靈憲》稱是前者“見晨,附于日”,后者“見昏,附于月”。“附于日”與實際有所偶合,“附于月”則是完全錯誤的。但這個分類正與內、外行星的分類相合。
《靈憲》一文,貫串了陰陽學說及天地、天人對應的思想等。因此也帶來了許多牽強附會之處和其它錯誤。如,以日為陽,應為奇數,故有日中三足烏;月為陰,應為隅數,故月有四足兔。再如,上述行星的分類,顯然是陰陽附會的結果。又以為,恒星是由地上山岳所宣之氣,精華成于天而成為星的。《靈憲》稱:“星也者,體生于地,精成于天,列居錯跱,各有所屬。”這實在是占星術的理論基礎。另外,《靈憲》在思想上顯然有矛盾之處。如把地看成有半個天球之大,這就無法解釋它的有關月食的“暗虛”之說。
盡管有這些缺點,但仍不能減低《靈憲》的天文學成就的光輝。
近世學者大都重視《靈憲》的天文學內容。英國科學家李約瑟在其《中國科學技術史》中給予“暗虛”之說以很高評價,認為正確的月食理論從此建立起來了。國內陳久金曾專文全面介紹《靈憲》中的天文學思想。
參考文獻
- 1.李約瑟:《中國科學技術史》第4卷,科學出版社,1975。
- 2.席澤宗:《張衡》,載于中國科學院中國自然科學史研究室編《中國古代科學家》,科學出版社,1959年初版,1963年修訂版。
- 3、陳久金:《張衡的天文學思想》,《科技史文集》第6輯,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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