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醫類案》的主要內容,《名醫類案》導讀
《名醫類案》是中醫醫案著作。明江瓘編輯。原書撰于明嘉二十八年(1549),后由江瓘之子江應宿補述,刊于明萬歷十九年(1591)。明《國史·經籍志》最早著錄。主要版本有明萬歷十九年(1591)刻本,日本元和九年(1623) 豬子梅壽刻本,日本寬文元年 (1661)野田莊左衛門刊本。經清魏之琇校定,由新安鮑氏知不足齋于1770年 (清乾隆35年) 刊行的版本為多見。1957年人民衛生出版社出版知不足齋本的影印本。
江瓘(1503-1565),字民瑩,安徽歙縣人,明代醫家。原為縣諸生,因病而棄仕學醫,受《褚氏遺書》“博涉知病,多診識脈,屢用達藥”之語的啟示,本著“宣明往范,昭示來學”的宗旨,決意編寫一部可供臨床參考借鑒的醫案著作。遂廣輯明以前名醫經治的案例,選其論治卓越,辨證精詳而足以示范者,類抄門分,名為《名醫類案》。先后歷時20年寫成初稿,未及刊行而歿。后由其子應宿將遺稿編次補遺,增入江氏父子治驗和所集驗方,而獲刊行。
本書12卷,約35萬字。前有作者自序及友人序文、凡例等。正文各卷按病證分類,匯輯名醫案例。其中以內科醫案為主,兼及外、婦、兒、五官、口腔等,總計205門病癥,包括中風、傷寒、瘟疫、內傷、消渴、郁、痰、厥、痹、瘧、咳嗽、喘、瀉、痢、腫脹、虛損、遺精、腰痛、腹痛、諸蟲、血證、痿、癇、黃疸、癰腫、瘡瘍、崩漏、帶下、惡阻、難產、胎毒、驚風、疹瘡、疳積等常見病、多發病。
本書在學術上的特點,一是選材廣泛、內容豐富。書中廣輯明以前名醫治案,不僅取之歷代醫著,而且參閱《史記》、《三國志》、諸子列傳等多種非醫學文獻,上自秦越人、淳于意,下迄元明諸家,凡運思精審、效驗卓著之案例,皆予以收錄。二是注意選取敘述完整、理法方藥契合的案例。所錄病案,大致有姓名、年齡、體質、癥狀、論斷、治療等項。并于若干醫案下加有夾注或按語,或析其病因病機、或明其診斷要點、或揭其遺方之妙、或言用藥之精,剖析得失,間抒己見,頗有啟發作用。此外,各病證之下所附江瓘及江應宿本人醫案,皆應宿補述時增入。在他編次補遺的過程中,基本上按照其父制定的“凡例”,“茍意見庸劣及徒有空文而無方法脈案可示后者不書。”經補遺后的內容較原稿更為豐富。
《名醫類案》是我國第1部類案性醫案著作,具有較高的臨床價值和文獻價值。該書為醫家臨證和疾病史的研究,提供了寶貴的參考資料,為后世所重視。迄清乾隆年間,魏之琇將此書予以校閱,認真訂正了江氏父子著述中的疏漏和脫文,鮑廷博重刊時,又改正一些訛字,使這部著作較明刊本生色不少,而成為后世的通行本。本書雖也夾雜有唯心或迷信色彩的醫案,但仍不失為醫案佳作。《四庫全書總目提要》稱其“可為法式者,固十之八九,亦醫家之法律矣”。后世亦有評論江氏收輯資料不夠詳備,頗多掛漏者。故嗣后魏之琇復編《續名醫類案》一書,搜采更博,輯辨證甚詳, 卷帙二倍于《名醫類案》,補充了江瓘所漏輯的明以前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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