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陽立教十五論》的主要內容,《重陽立教十五論》導讀
《重陽立教十五論》是金代全真教著作。重陽是王喆的號,該文為王重陽創立全真教的始初作。收入 《道藏》正一部。
王重陽 (1112—1170),金代咸陽 (今屬陜西省)人。本名中孚,字允卿,后應武舉,改名德威,字世雄,立教后又改名喆,字知明,號重陽子。金熙宗天眷 (1138—1140) 中,中武舉甲科。傳說遇呂洞賓于甘河鎮(地在今陜西戶縣),于是開全真教之仙源。大定元年(1161),焚舊舍,在南時村自掘墓穴而居,號“活死人墓”。后往昆崳山(地在今山東牟平縣東南)行教,馬鈺、孫不二夫婦師事之,為筑 “全真”庵,其徒遂號曰全真道士。大定八一九年(1168—1169),創立 “三教七寶會”、“三教金蓮會”、“三教三光會”、“三教玉華會”、“三教平等會”,主張儒佛道三教合流,勸其徒習誦 《道德清凈經》、《般若心經》、《孝經》,立教本意在于“茍全性命于亂世”,遂制立全真道士出家制度。門弟子有北七真,即馬丹陽、譚處端、劉處玄、丘處機、王處一、郝大通、孫不二。除本文外,門弟子又輯其詩文為《重陽全真集》、《重陽教化集》。元世祖至元六年 (1269) 追封號曰 “重陽全真開化真君”,至大3年 (1310) 改封 “重陽全真開化輔極帝君”。
該文凡15論,每論數十字或百余字不等。第1論住庵,說出家住庵使身有依倚,可以心安神和。第2論云游,說游歷之道有兩種,當以訪師尋道為正歸。第3論學書,說學書 “當宜采意以合心,舍書探意”,以為可養心性、精神智。第4論合藥,以為學道當通醫術,活人之性命,以助修道功德,不能貪圖財貨。第5論蓋造,認為 “露宿野眠,觸犯日月”,但作雕梁峻宇,又 “斫伐樹木,斷地脈之津液,化道貨財,取人家之血脈”,所以上士不為,要須茅庵草舍,用以遮形,余則為“虛勞”。第6論合道伴,喻道人合伴為疾病相扶、要擇人而后合伴,又說有“三合三不合”。第7論打坐,稱打坐不是形體端然,瞑目合眼,而是在住行坐臥一切動靜之間,能心如泰山,沒有絲毫動靜思念擾心。第8論降心,說無絲毫念想的定心不可降,隨境生心的亂心則當剪除,此謂降心。第9論煉性,謂煉性如調琴弦,不可太緊,也不能太松,“得中”方可。第10論匹配五氣,講修內之事。第11論混性命,說性命猶神與氣,借《陰陽符經》“禽之制在氣”說明性與命的關系。第12論圣道,認為入圣道在苦志積功德。第13論超三界,稱“心忘慮念即超欲界,心忘諸境即超色界,不著空有即超無色界”。第14論養身之法,講養不空不有的“法身”。第15論離凡塵,謂離凡塵是心地離而不是身形離,說 “今之人欲永不死而離凡世者,大愚,是不達道理也。”
該文是王重陽為 “警門中有志之人”而作,敘明立教根趣,是全真教的綱領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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