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為神農之言者許行章》簡介|介紹|概況
散文篇名。選自《孟子·滕文公上》。以首句名篇。漢趙岐《孟子章句》說:“勞心,君也;勞力,民也。君施教以治理之,民竭力治公田以奉養其上,天下通義所常行者也。”宋朱熹《孟子集注》說:“治于人者,見治于人也。食人者,出賦稅以給公上也。食于人者,見食于人也。此四句皆古語,而孟子引之也。君子無小人則饑,小人無君子則亂。以此相易,正猶農夫陶冶以粟與械器相易,乃所以相濟而非所以相病也。治天下者,豈必耕且為哉?”明李贄《四書評》說:“許行之言,高于孟子十倍,見之實事,不如孟子亦十倍不止也。所以孔孟之道,只是個中行,不為過高難行之事也。學者于此須辨之。不然,便害天下事不小。”清康有為《孟子微》說:“戰國時,諸子自為改制,多托古人,故諸子多稱黃帝。而許行稱神農,蓋以神農創農,而許行主并耕,故托為神農之言也。《韓非子·顯學篇》曰:‘孔子、墨子皆稱堯舜,而是非不同。堯舜不可復生,誰使定孔墨之真乎?’以此知孔子、墨子之稱堯舜,亦托古也。許行并耕同賈,親為捆履織席,蓋主平等苦行之說者,與墨子略同,特欲別創教名而自立耳。夫并耕之說,以警嬴政、楊廣之勞盡民力以縱欲自養者,固自為勝。然行之據亂世已非其時,且即太平之時,天下為公,選賢與能,以為民主,尚必有祿以養之,此乃天理之至,人情之自然,而不能再為高論者也。且即平民謀生,亦不能兼業,文明愈甚,則分業愈多,野蠻之地,乃多兼業。蓋一人兼業,則業必不精,分業愈多,則業精愈甚,此固資生學所發之公理也。故機器既昌,一針一線之微工,分百數十業,而一人所成物無數,其精亦無數,況一衣乎?又況治天下國家乎?孟子謂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勞心,或勞力,實為至義也。自為而后用,則野番自居,原人之始,未有通商易工之時或有之,此與文明世最相反者也。至同價之謬,昧乎物理,尤不待言。孟子言物不齊為物之情,無可比同物理之至言也。自澹臺滅明度江之后,孔教大行于楚,陳良疑其后學也,蓋為楚產之孔門大儒。陳相好異尚奇,惑于高異之說,背師棄教而從許行,故孟子嚴斥之。夷夏之分,即文明野蠻之別。《春秋》之義,夷狄而行中國之道,則中國之,其許楚莊入鄭是也;中國而為夷狄之行,則夷狄之,衛伐凡伯、晉伐鮮虞是也。惟德是輔,故董子曰:‘中國、夷狄無恒,隨變而移。’由文明而野蠻,下喬木而入幽谷也;由野蠻而文明,出幽谷而遷喬木也。滕文公行仁政,而各國志士負耒受廛,可知民心之歸仁,今歐洲各國之人,多遷于美國,德英欲極禁之而不可得。亦可見滕文公得民之盛矣。”近人林紓《左孟莊騷精華錄》說:“孟子此章,灑灑千余言,把定指南針,一杪不曾走失。勢若岡巒起伏,綿亙千里,然脈胳照應極靈。惟其有脈絡,故雖隔不斷;惟其有照應,故雖挺不突。氣聚神完,不止道高千古,即論文字,亦非諸子所及。”此篇內容寫孟子竭力反對許行、陳相的“賢者與民并耕而食,饔饗而治”的主張,并提出了他對于社會分工問題的觀點。農家許行等人提出的這種要求人人勞動的主張,體現了當時勞動群眾反對剝削的樸質愿望,但也存在著絕對平均主義的弱點。孟子站在統治階級的立場上,全盤否定許行的學說之后,提出了“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的主張,以社會分工的必要性論證剝削制度的合理性,致使這一理論具有一定的欺騙性,幾千年來一直被封建統治奉為金科玉律;但是,作為思想家的孟子,能在社會分工規律的研究中認真探討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在性質和作用上的差別,能在萌芽狀態的商品經濟中發現等價交換規律,提出了商品價格決定于商品質量的理論,卻是難能可貴的。此篇充分體現了孟子善辯的才能和技巧。為了駁倒“君臣并耕”、“饔飧而治”的主張,欲擒故縱,從日常生活事實出發,層層誘引,步步詰問,最后使對方陷于自我矛盾的境地;論述社會分工的原則,援引事實和經典,充分闡發,具有不可抗拒的邏輯力量;結構嚴謹,層次分明;用詞準確而富于變化,句式多樣,長短駢散,錯落有致,時而循循善誘,時而咄咄逼人,或反詰,或排比,勢如江河流水,或蜿蜒曲折,或洶涌澎湃,表現了獨具特色的語言風格。
上一篇:《智取生辰綱》簡析|導讀|概況|介紹
下一篇:《木蘭詩》簡析|導讀|概況|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