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歐陽修)于修《唐書》,最后至局,專修《紀(jì)》、《志》而已。《列傳》則宋尚書祁所修也。朝廷以一書出于兩手,體不能一,遂詔公看詳《列傳》,令刪修為一體。公雖受命,退而嘆曰:“宋公于我為前輩,且人所見多不同,豈可悉如己意?”于是一無所易。及書成奏,御史白舊例修書,只列書局中官高者一人姓名,云某等奉敕撰。而公官高當(dāng)書,公曰:“宋公于《列傳》亦功深者,為日且久,豈可掩其名而奪其功乎?”于是《紀(jì)》、《志》書公姓名,《列傳》書宋姓名。此例皆前未有,自公為始也。宋公聞而喜曰:“自古文人不相讓,而好相陵掩,此事前所未聞也。” ○宋·張邦基《墨莊漫錄》卷八
[述要] 歐陽修最后參加撰寫《唐書》,專修《紀(jì)》、《志》。《列傳》則是宋祁所寫。朝廷因一書出自兩人手筆,體例不統(tǒng)一,而詔歐陽審看《列傳》,刪改劃一。歐陽雖接受詔令,退而感嘆說:“宋公是前輩,況且各人見解不同,豈能全書皆按自己意思改呢?”于是只字未動,將書上奏朝廷。御史告訴歐陽,按照修史書的舊例,只能署撰寫人中最高官職者姓名。而歐陽官位最高,當(dāng)署其名。歐陽說:“宋公寫《列傳》功夫很深,時(shí)間也久,豈可遮掩,奪去他的功勞?”于是《紀(jì)》、《志》署歐陽,《列傳》署宋。宋得知此事,高興地說:“自古以來文人都不肯相讓。此事前所未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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