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典故·擊鮮奏食
【出典】 《漢書》卷四三《賈陸傳》:“乃病免?!形迥?,乃出所使越橐中裝,賣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令為生產。賈常乘安車駟馬,從歌鼓瑟侍者十人,寶劍直百金,謂其子曰:‘與女約:過女,女給人馬酒食極欲,十日而更。所死家,得寶劍車騎侍從者。一歲中以往來過它客,率不過再過,數擊鮮,毋久溷女為也?!碧啤ゎ亷煿抛ⅲ骸磅r謂新鮮之肉也。溷,亂也。言我至之時,汝宜數數擊殺牲牢,與我鮮食,我不久住,亂累汝也?!?/p>
【釋義】 擊鮮,原指新鮮的肉食,后也泛指美食。賈陸辭官后將千金分給五個兒子,和他們約定:自己轉流去各家,每年輪一次,叫他們到時候供應美食,有“數擊鮮”語。
【例句】 諸郎擊鮮奏食,笑賈陸、一更十日。(無名氏《玉燭新·壽監岳》3757)這里借賈陸事為反襯,頌美壽主退居后受到諸子的孝養,不必像賈陸那樣到每個兒子家去就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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