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美詩
從廣義上講,贊美詩指贊美神或上帝的頌詩,可唱可誦,一般在宗教節日或其他公眾慶典場合演唱。在古代,唱贊美詩是這種慶祝儀式的重要特征。希臘文學中保存了許多這類抒情性的頌詩,它們當初是配樂的。然而古羅馬人很少創作出用于公眾慶典的頌詩,但賀拉斯是個例外。
在為贊美詩下定義時,必須注意到,這個術語在古典文學中亦可用來指贊美英雄或其他著名人物的頌歌。基督教的牧師則接受了圣奧古斯丁的定義——“用歌贊美上帝”。到了后來(11世紀),贊美的對象便擴展到了圣徒。盡管12世紀以后民族語詩歌興起,但是在作公眾禮拜時一般仍用拉丁語贊美詩。
古希臘贊美詩是由一組有音律格式的、長短不一的詩行構成。所謂的荷馬式贊美詩、卡利馬科斯(約公元前305—公元前240)以及克利安西斯(公元前331—公元前232)創作的獻給宙斯的斯多噶派贊美詩都是六音步詩。奧菲士魔法贊美詩為六音步詩,由新人教的人在神秘的宗教儀式上歌唱,一直被認為是公元前580年左右的作品,但很可能是基督教早期亞歷山大派的作品。現存的古埃及語贊美詩有贊頌阿通太陽神的贊美詩和新王國后期埃赫那通宗教改革時期的贊美詩;這些詩的音律格式尚難解析,但其對稱形式卻清晰可辨。古印度贊美詩中,最早的是用梵語寫成的《梨俱吠陀》。2000多年以后,富有才華的印度神秘主義者卡比爾(1440—1518)用古印地語和旁遮普語創作了一些頌歌。
“同義”或“反義”的排比結構是希伯來人在迦南所接觸到的烏加里特語詩歌的鮮明特征。后來希伯來人在自己的詩歌中采納和發展了烏加里特語詩歌的形式,使希伯來詩歌臻于完美,成為祈禱時誦唱的贊美詩。取材于大衛王和利未人故事的祈禱詩采用雙行體,對偶的兩行或每行的兩半行所用的重音節數一般也對等。《圣經》中贊美大衛的詩篇,一直被早期基督教會用作祈禱贊美詩。公元4世紀時的希臘語贊美詩,除了使用六音步詩行體和五音步詩行體外,還采用了阿那克里翁體、愛奧尼亞體、抑揚格及其他抒情詩格律,但后來這些形式被逐漸廢棄。
公元4世紀時,圣希拉里將拉丁語贊美詩傳入西方基督教界。后來,米蘭的圣安布羅斯繼續推廣拉丁語贊美詩,他所采用的抑揚格二音步贊美詩在6世紀時十分流行。拉丁語贊美詩的創作延續于整個中世紀,經修改加工,成為體現人文主義思想和古典拉丁風格的精美詩篇。
16世紀時,在文藝復興運動和宗教改革運動的影響下,歐洲各國興起了采用民族語言創作贊美詩及各種格律形式的圣歌的熱潮。德國的馬丁·路德和他的教友們翻譯、改寫了拉丁語贊美詩,并依照中世紀的傳統精神創作了新的德語贊美詩。16世紀的德國歌曲,重音節奏相當自由,可供歌詞作者自由選擇。17世紀時,保羅·哈特(1607—1676)寫出了許多優美動人的贊美詩;弗蘭克(1618—1677)、謝夫勒(1624—1677)以及后來的一些虔信派詩人的贊美詩也頗具藝術價值。
宗教改革運動以后,優秀的宗教贊美詩創作便越來越少了。因為各種贊美詩主要用于群眾性的宗教活動之中,曲調須易記,韻律須簡明,內容方面須不含個人色彩或玄學意義,而愿意遵照這些要求去創作的優秀詩人卻越來越少了。
現代英語贊美詩起源于斯特恩霍爾德和霍普金斯的英語韻文本《詩篇》。盡管伊麗莎白時代的文學成就斐然,但是在18世紀之前英國國內沒有出現宗教集會用的贊美詩。喬治·威瑟(1588—1667)的詩一般采用民謠的曲調,但是他寫的圣歌很少被人使用。艾薩克·瓦茨(1674—1748)是現代英語贊美詩的創始者。他的贊美詩主題單一、簡潔明快、旋律悅耳。他創作的《主啊,您一直是我們的佑護》可以認為是最優美的英語贊美詩。他在這首贊美詩中使用了許多隱喻和明喻。他的另一首贊美詩《當我看著這副神奇的十字架時》可稱為最動人之作。在瓦茨之后到來的,是一個福音贊美詩的世紀。考珀(1731—1800)是創作贊美詩的天才,而創作贊美詩的最偉大的詩人應推查爾斯·韋斯利(1707—1788)。他的贊美詩在格律上有很多創新。《雅各在祈禱》是他最優秀的詩作。他也為兒童寫了一些贊美詩,其中的《溫和的耶穌》具有豐富的想象和深刻的思想。
19世紀時,英美詩人創作了不少宗教抒情詩,但多數都缺乏藝術性。英國詩人赫伯(1783—1826)的文學性贊美詩不僅表達了宗教感情,而且表現出很高的詩歌藝術水平。美國的詩人也創作了許多贊美詩,如約翰·格林利夫·惠蒂爾(1807—1892)、奧利弗·溫德爾·霍爾姆斯(1809—1894)、雷·帕爾默(1808—1889)及塞繆爾·約翰遜(1822—1882)等。
到了20世紀,重新修訂的贊美詩集刪去了不少過去曾經流行然而質量欠佳的詩篇。新的詩人傾向于創作脫離《圣經》、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服務于現代社會的贊美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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