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研究·巴羅克風格研究
巴羅克(baroque)原指歐洲十六至十八世紀建筑、繪畫、音樂、裝飾等藝術的風格,后來用于西方詩歌研究。這種風格有多種表現,其總的特點為怪誕夸飾,失衡違常。海外學者把它引入中詩研究后,一面描述中晚唐(有時遠及杜甫或五代詩人)的詩風特色,一面試圖劃出詩史上的巴羅克時期。一般認為,在李商隱詩中,詩語暖昧、藻飾而精細,詩思超脫而怪誕,詩境沖突不寧,色情與理智形成張力,這些均是巴羅克風格的表現。而杜甫兩首《絕句》,描寫花香景明、時序和諧時,用了許多分析句式——因“遲日”,方見“江山麗”;吹“春風”,才知“花鳥香”;見“泥融”,燕子才匆飛壘巢;覺“沙暖”,鴛鴦才雙雙安睡……。這種詩風被稱作分析式矯正主義風格(巴羅克風格的一種)。也有人認為,韓愈、孟郊、賈島等喜歡“硬語”和奇喻,是杜甫力求驚人之語的發展。還有人認為,孟郊代表矯正主義風格,他用字省儉,情感強烈,愛好沉思,多用悖論;韓愈則代表鼎盛巴羅克風格,他唱嘆恣肆,用語夸張,愛好辯論。關于中國詩史上的巴羅克時期,學者們頗有歧見。一說始于杜甫以新詩風面世之時,至李商隱謝世時為止,前后約有一百來年;一說這個時期約在中晚唐,是唐詩形成期和發展期之后的第三時期——矯飾期。這些論述見于劉若愚《中國詩藝》(芝加哥,1962)和《李商隱詩歌》(芝加哥,1969)、傅樂山(J.D.Frodsham)《中國文學新透視》(坎培拉,1970)、麥克勞德(Russel McLeod)《巴羅克作為中國文學的分期概念》(載《淡江評論》第7卷第2期)和黃德偉《關于中國巴羅克詩歌的界定》(載《淡江評論》第8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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