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研究· 《詩經》 創作的文化背景·敬德保民
周人繼承了殷商時期唯天為尊、君權神授的天命觀,但對“天命”的理解已與殷人明顯不同。殷人一切事情都要求神問卜,征求上天的意見,依賴天命的安排。而周人通過殷王朝的滅亡意識到人民在歷史發展中的巨大作用,明確提出了“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尚書·泰誓》)等敬天保民的民本思想,將天命與民意融為一體。“天命”已不是上天的主觀意志,而是代表著現實社會中人民的意愿。周人對待天命也不再僅僅是被動的接受,而是包含著自我道德的主動追求,包含著對現實人生民心向背的體認考察。人的命運很大程度上由自己來決定。
為了解釋周人取代殷王朝的合理性,為了鞏固周人的政權以達到長治久安,周人又提出了 “天命靡常” (《大雅·文王》)、“皇天無親,惟德是輔” (《尚書·蔡仲之命》) 的德治觀念。“德”是向統治階級提出的關于敬天、治國、修身的行為準則。“德”觀念的出現,鮮明地體現出周人對自身價值的重視,標志著宗教神學體系的動搖,標志著理性精神的覺醒,人性的自覺,標志著以人為本位思想方法的萌起,標志著周人的思維取向已漸由尊天事鬼轉向重人務實。
基于敬天保民的民本思想和德治觀念,周人明確提出了 “敬德保民” 的治國綱領。所謂 “敬德”,便是自我道德的完善,事事依禮而行自覺遵守社會行為規范; 所謂“保民”,便是施恩惠于民,要“施取其厚,事舉其中,斂從其薄”( 《左傳》定公十一年)。“敬德保民”是周人政治思想的集中體現,直接影響了《詩經》的藝術創作乃至后來的說詩解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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