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詞論· 詞林正韻》新詩鑒賞
詞韻,三卷,發(fā)凡一卷,清戈載撰。載見《宋七家詞選》。
詞在唐、五代、北宋基本上屬于不登大雅之堂,只活躍于歌兒舞女之口的藝術形式。填詞不必依據韻書,只要諧于口耳即可,因之此時詞人作品中的用韻,或同于他們熟知的詩韻,但較詩韻為寬,或葉方音。
北宋末徽宗設立大晟樂府,詞的地位逐漸重要,因而有朱敦儒、張輯、馮取洽嘗試撰述詞韻。朱嘗著《應制詞韻》十六條,外附入聲韻四部,張、馮增之。后有菉斐軒所刊《詞林要韻》(南宋紹興二年刊)分東、紅、邦、陽十九韻。“四庫”館臣因其“入派三聲”遂疑為曲韻,秦恩復進而疑此書出于元明之際,戈氏亦承此說(1934年葉恭綽得鈐有趙子固、仇遠藏印的菉斐軒《詞林要韻》認定此書至晚出于宋末元初)。清初沈謙著《詞韻略》,趙鑰等撰《詞韻》,李漁撰《詞韻》,仲恒撰《詞韻》,后又有許昂霄輯《詞韻考略》、吳烺等著《學宋齋詞韻》、鄭春波《綠漪亭詞韻》等。
戈氏認為這些韻書不僅未能解疑,而且造成紊亂,他說:“是古人之詞具在,無韻而有韻;今人之韻成書,有韻而無韻。”還說:“古無詞韻,古人之詞,即詞韻也。”因此,他“取古人之詞,博考互證,細加辨晰,覺其所用之韻,或分或合,或通或否,畛域所判,了如指掌。又復廣稽韻書,裁酌繁簡,求協(xié)古音,妄成獨斷”。(見《詞林正韻發(fā)凡》)
全書共分為十九部,前十四部每部收若干可通用之平、上、去三聲,因為“詞韻分部必以平領上去者,以詞有平仄互葉之體也。”其每一部基本按《廣韻》韻序標出。
如第一部“一東、二冬、三鐘通用”。其中一、二、三均為《廣韻》中韻部排列序目,“通用”指此三韻之諸字可以通押。仄聲則“一董、二腫、一送、二宋、三用,通用”。“董”、“腫”為上聲、“送”、“宋”、“用”為去聲。言此五韻諸字可以通押。每韻列出屬于本韻之字,首字及難字標明“反切”,但不標字義。后五部為入聲韻,但在其相應各部也標明入聲可派入平、上、去三聲。
全書共收一萬一千四百四十八個字,便于填詞者使用。
“發(fā)凡”一卷還詳細介紹和論述了詞韻的發(fā)展演變。
此書無論是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詞學中劃時代的著作。因此張爾田說戈載《詞林正韻》出,而“倚聲者知審音”。
此書尚存清道光元年(1821)初刊本。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影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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