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詞曲論·詩論· 山靜居詩話》新詩鑒賞
詩論,一卷,清方薰撰。薰(1736~1799)字蘭士,號蘭坻,浙江石門(今浙江桐鄉)人。工詩善畫,有《山靜居論畫》對后世頗有影響。生平多病,絕意仕進,賣畫為生,布衣終身。
全書共十九條,附錄五條(附錄只錄詩不記事),以記當時浙西詩人詩事為主。因所記多為作者同鄉,故有較高的史料價值。如第四條記曹溶等浙江名流在自己園林聚集,詩酒唱和,這仿佛元末顧瑛之玉山草堂,從這個記載中可見康熙間浙西遺老宿儒以詩酒流連,打發歲月的情景。
書中偶也論詩。方氏主張不以一格論詩:“余嘗謂詩盛于唐,至宋元以來,格法始備,論者概以溫柔敦厚,語意含蓄為法則;不悟《三百篇》亦惟‘二南’有之,余皆非一格矣。”這是比較通達的態度。
他又說:“詩發乎情,故能感人之情,歡娛疾苦之詞,皆情之所不可假者;非若嘲風弄月,可以妝點而成也。”因此,他高度評價表達真實感情的作品。
對于一些詩論家過度強調含蓄,他也有不同看法:“詩貴有不盡意,然亦須達意。意達與題清切而不模糊、措辭妙者,則曲折如意,頭頭是道。”表彰彭光斗詩“最達意,人所不能狀之情景,極會出于筆下”。
此書一直以稿本流傳,道光間收入《花近樓叢書》。
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排印《清詩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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