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學·制度·三公九卿
古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之一。周代設 “三公六卿”,以輔弼天子的太師、太保、太傅為 “三公”,以冢宰 (總攬軍政)、司徒 (分管民政)、宗伯 (分管禮儀)、司馬 (分管軍務)、司寇(分管刑政)、司空 (分管工程)等為 “六卿”,也統稱 “六官”,與后代的 “六部” (吏、戶、禮、兵、刑、工) 長官大致相當。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各行其政,官制紛繁復雜。秦始皇兼并六國后,實行中央集權,統一官制,建立了以 “三公九卿” 為主體的中央官制。“三公” 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其中丞相總攬政事,太尉主管軍事,御史大夫主管秘書和監察工作。其下是 “九卿”:(一) 奉常,分管宗廟禮儀; (二)郎中令,分管宮廷侍衛; (三) 衛尉,分管宮門警衛; (四) 太仆,分管皇帝車馬; (五) 廷尉,分管刑政; (六) 典客,分管外國來朝事宜; (七) 宗正,分管皇族事務; (八) 治粟內史,分管租稅賦役; (九) 少府,分管宮廷事務。漢代基本上承襲了 “三公九卿”的中央官制,只是以后在名稱上逐漸有所變更,如將丞相改為“大司徒”,太尉改為 “大司馬”,御史大夫改為 “大司空”,同為宰相,統稱“三公” 或 “三司”; 將奉常改為 “太常”,郎中令改為“光祿勛”,廷尉改為 “大理”,典客改為 “大鴻臚”,治粟內史改為“大司農” 等,其職權范圍基本未變。“九卿” 之中,廷尉 (大理)、典客 (大鴻臚) 和治粟內史 (大司農) 分管的是國家事務,其他六卿分管的則是皇帝的私人事務或宮廷事務。秦漢時期 “三公九卿”制的建立,表明隨著中央集權王朝的建立,國家各部門職能的分工也隨之細化,但是皇帝家事與國事不分,政務與家務混雜,卻是這一官制的一大特點。
上一篇:禮俗學·節日·七夕
下一篇:禮俗學·節日·上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