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體裁·雜史
史書分類名目之一?!半s史” 之名,最早見于 《隋書·經籍志》。顧名思義,“雜史” 就是雜七雜八之史,凡是紀傳、編年、典志之外的異體雜記,如先秦兩漢史籍 《國語》、《戰國策》、《世本》、《逸周書》、《竹書紀年》、《穆天子傳》、《山海經》、《列女傳》、《風俗通義》等,都可歸諸“雜史”?!半s史” 之 “雜”,一是形式 “雜”,二是內容 “雜”,包括科技史籍 (如 《齊民要術》、《農政全書》)、傳記史籍 (如 《高僧傳》、《碑傳集》)、學術史籍(如 《明儒學案》、《漢學師承記》)、方域史籍 (如 《越絕書》、《吳越春秋》)、方志史籍 (如 《大清一統志》、《四川通志》)、地理志 (如 《水經注》、《大唐西域記》)、筆記、考辨,以及各種類書、目錄書等,純粹是一盤大雜燴?!半s史” 雖也偶有官修的,但大多為私家撰述,其體例沒有“正史”或“別史”那么謹嚴,其記載也不如 “正史” 和 “別史”那樣系統完整,多屬掌故性質,有聞輒錄,所遇必抄,忌諱較少,因此保存了許多珍貴的史實舊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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