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以來形成的詞體、風格和流派。對此宋人王炎和張炎曾有所體認:“今之為長短句者,字字言閨閫事,故語懦而意卑,或者欲為豪壯語以矯之。夫古律詩且不以豪壯語為貴,長短句命名曰曲,取其曲盡人意,惟婉轉嫵媚為善,豪壯語何貴焉。不溺于情欲,不蕩而無法,可以言曲矣。”(《雙溪詩馀自敘》)“簸弄風月,陶寫性情,詞婉于詩。”(《詞源》)明確分唐宋詞為婉約、豪放兩體,始于明人張綖。張綖于《詩馀圖譜凡例》后附識曰:“詞體大略有二:一體婉約,一體豪放。
婉約者欲其詞調蘊藉,豪放者欲其氣象恢宏。然亦存乎其人。如秦少游之作,多是婉約;蘇子瞻之作,多是豪放。大約詞體以婉約為正。”張綖標舉婉約、豪放,本是用以論詞體的。他承《文心雕龍·體性》篇的說法,認為詞體不同,“存乎其人”,詞的風格取決于作者的才性,其本意并不是以此來強分詞派。
清初王士禛《花草蒙拾》始將“體”“派”混一,以張綖的話改說詞派:“張南湖論詞派有二:一曰婉約,一曰豪放。仆謂婉約以易安為宗,豪放惟幼安稱首。”自此,唐宋詞被分為婉約豪放兩派,據此評論詞人,撰述詞史,成為一種傳統,影響至今未有已。
婉約體的特點是:無論是寫綺艷深狹的相思戀情,亦或羈旅愁懷、傷春悲秋、吟詠風月、寄寓香草美人,均用含蓄蘊藉的手法,化事為情,融情于景,曲折地表達深細宛轉的復雜情緒,婉轉纏綿,情韻兼勝。詞論家向來把以溫庭筠為代表的花間體尊為婉約體之鼻祖,宋初的晏殊、歐陽修、柳永在題材和表現手法上,均因對婉約體有所開拓發展而成為婉約體的中堅。
柳永之后,婉約體代表詞人是秦觀和李清照。周邦彥可謂婉約體的集大成者。在他手中婉約詞眾體皆備,無所不精。以婉約、豪放兩體論詞,長處在便于從總體上把握詞的兩種主要體式、風格與詞人才性的大致分野,便于縱向把握詞體發展的脈絡。從對這一層面共性的概括看,“婉約”“豪放”之分具有其歷史和現實的合理性。但如以婉約、豪放為絕對標準,非此即彼,劃定詞人詞派,并進而以體式的不同辨宗祖正變以論價值的高低,則有簡單武斷之嫌。首先,這種簡單的二分法難以遍該源遠流長、豐富復雜的唐宋詞派;其二,絕對化地以體為派,極易將這兩種并不截然對立的體式風格人為地對立起來——因為即使被稱為豪放派代表的蘇軾、辛棄疾,同時也是婉約體作手。
此外,這種絕對化,亦使同作婉約體者的個性風格難以見出。再者,僅以體式、題材的不同便決斷婉約或豪放派的價值高低,這種狹隘的藝術本色論或道德功利取向,顯然不利于詞體的豐富發展,亦難以把握詞人開拓革新的關鍵所在。婉約體向被作為詞體固守“緣情綺媚”之本色當行的關鍵,被歷代詞論家奉為正宗。在詞學史上,雖因其側艷之病而時有雅俗之辨、騷雅之倡,卻從未動搖過它的正宗地位。新中國成立后,則因其反映現實政治的不力而被貶低。新時期十年復得到公正的評價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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