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指導孩子按照社會文明行為的要求和應養成的日常行為規范進行行為訓練,以養成良好行為習慣的教育方法。內容包括孩子日常行為規范,以及生活常規、學習常規、衛生常規、禮貌常規等的訓練。應用條件是,家長應為孩子建立科學和符合其年齡特點的常規,并使其了解這些常規和國家頒行的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內容、要求和意義。優點是可以使孩子將行為規則或規范付諸實踐,取得行為經驗,形成一定的認識和鍛煉意志,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運用的要求是:①通過講解或談話對常規或規范進行宣講解釋,以使孩子明確其內容、要求和意義,引導其自覺遵守。②訓練的內容和難易要適度,注意循序漸進。③及時進行監督、檢查和講評,并給予適度的表揚、批評,鼓勵他們克服困難,堅持練習。④多指導他們自我監督,逐步養成自覺遵守常規和規范的良好習慣。方式有簡單重復、模仿、有意練習和與壞習慣作斗爭等。此法應與說理教育、情感陶冶等方法結合起來使用,防止孤立、機械、盲目、單純地進行行為方式的強化訓練,注意培養孩子獨立、自主、創造性地選擇行為方式的能力,以免產生過分依賴習慣,忽視對情境的分析和所產生的刻板行為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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