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對幼童畫出來的東西不同于他們看到的東西的現象的解釋,它也可稱為“唯理智說”。這個理論認為:“兒童畫的是他認識到的,而不是他看到的”,即,幼兒繪畫僅僅限于再現事物的某些粗略的特征,如腿的直立性,頭的圓形性,身體的對稱性,而這些性質只有具有理性概括能力才能認識到。這個理論源于19世紀60年代赫爾姆霍茲的理論:知覺的“恒常性”現象是一種無意識的判斷活動所起的作用。即人們所獲得的有關客觀對象的實際性質的“正確概念”,是在大量經驗的基礎上得到的。因此,幼兒繪畫的“唯理智說”實則把幼兒繪畫描述成對“抽象概念”的再現。有的藝術家和心理學家反對這種觀點。他們認為幼兒認識客觀事物完全依賴于感性經驗,絕大部分是在知覺水平上,而不是在抽象思維水平上進行的;而在繪畫活動中,訴諸理智的場合是不多見的。這種理論不承認一切藝術形式都是訴諸視覺概念的事實,導致了“存在著兩種相互截然不同的藝術創造程序”的見解,按照這種見解,幼兒繪畫,美印地安人,非洲部落民族,甚至新石器時代的畫家都是運用抽象思維進行藝術創作,而舊石器時代的洞穴人,龐貝時代的壁畫家以及文藝復興時期及以后的歐洲各民族,在藝術再現中都是他們眼睛看到的東西。事實上,這種區分是不符合藝術活動的實際情況的,因此,這種理論是站不住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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