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志者事竟成》原文與賞析
有志于立事,而事之竟①成;無心于求名,而名之不舍②。似水滴石,積之以日,而石自穿;如麝匿③香,覆④之以缶,而香愈著⑤。非形勢⑥之激⑦爾,蓋⑧物理之固然。(覺范《清殊公住云峰》)
注釋
①竟:終于。②舍:放棄。③匿:隱藏。④覆:遮蓋。⑤著:顯明、顯出。⑥形勢:樣子、狀況。⑦激:猛烈、鮮明。⑧蓋:發語詞。
譯文
下決心立下志向做一件事情,事情終究能夠做成功;不刻意地去追求名譽,名譽反而不會舍棄你。這就像滴水穿石的道理一樣,天長日久,石頭自然會被水滴穿;又好比麝的身體藏著香,就是用瓦罐把它蓋起來,香氣也會越發明顯。這不是外在的形勢造成的,而是事物的道理本來就是如此。
感悟
無論做什么事,只要立下志向去實行,遵循客觀規律去實行,并且持之以恒地去實行,就一定會取得成功。做任何事情都必須始終如一,如果淺嘗輒止,半途而廢,結果就會一事無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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