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原文與賞析
子華子曰:“全生為上,虧生次之,死次之,迫生為下?!?sup>①(《呂氏春秋·貴生》)
【注釋】 ①子華子:可能是道家楊朱學(xué)派人物,有重生的思想。全生:是指人的眼、耳、鼻、口、身、意六覺之觀、聽、嗅、品、適、達等六種欲望都得到了滿足的生命。虧生是指人的六覺之欲部分得到滿足。迫生指人的六覺之欲不但未得到任何滿足,反而還受壓迫,因而生不如死。
【譯文】 對于生命,六覺之欲為所欲為的全生是最上等的,有所虧空的虧生在其次,死亡又次之,生不如死的迫生是最下等的。
【感悟】 就像日月,人生有圓滿、也有虧缺。但有辱尊嚴(yán)的迫生,是茍且的偷生,生不如死。
上一篇:《入蜀稿自序》原文與賞析
下一篇:《全勝不斗,大兵無創(chuàng)》原文與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