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備內》原文與賞析
夫水之勝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間之,水煎沸竭盡其上,而火得熾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勝者矣。今夫治之禁奸又明于此,然守法之臣為釜鬵之行,則法獨明于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奸者矣。上古之傳言,《春秋》所記,犯法為逆以成大奸者,未嘗不從尊貴之臣也。(《韓非子·備內》)
【注釋】釜(fǔ):大鍋。鬵 (xín):釜類的烹器。間:間隔。守法:執法。《春秋》:春秋時期魯國的史書,這里泛指史書。從:出自。
【譯文】水能滅火的道理已經是很清楚的,但是如果用鍋把水火隔開了,那么即使水在上面被煮沸燒干了,而火仍然在下面燒得非常旺盛,這是因為水失去了能夠滅火的條件。現在治理國家必須禁止奸邪的道理比這更清楚,但是執法的大臣卻像鍋那樣起著阻隔的作用,那么法令只有國君心里能夠明白,可是已經失去了它禁止奸邪的作用了。從上古時期的傳說以及《春秋》之類史書的記載來看,違反法令造反作亂而成為大奸大惡的人,都是出自于尊貴的大臣。
【評說】韓非可能不會相信儒家的“水能載舟,也能覆舟”之類的訓誡,看到的只是水能夠滅火,而火也能夠燒水這樣一些事實,從而總結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生存規律。這使得韓非的理論視野不夠開闊。其實,按照“勝者王,敗者寇”的規律,權力在君主與權貴之間倒騰實際上無關緊要,除非君主或權貴的意志能夠代表民意。韓非的思想助長了君臣權貴們在無聊的政治游戲中玩弄權術的迷亂和狂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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