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滴珠,是《拍案驚奇》卷二《姚滴珠避羞惹羞,鄭月娥將錯就錯》中的主人公。
待字閨中,出落得“如同花朵般的”少女姚滴珠,娘家家道殷富,自小過著被雙親“寶惜異常,嬌養過度”的日子。一朝經由媒人撮合,嫁于徽州府一戶潘姓人家,就此演繹出一段始未料及的曲折故事來。作品即以此構建起人物命運的敘事框架,為讀者展示了特定世態氛圍下,一個閱世不深的青年女子意欲反抗命運又如何遁入命運“怪圈”的“亦真亦誕”的離奇遭際。
年方十六的新嫁娘,昨日雙親膝下千嬌百寵的夢猶未消散,便一腳踏入了冰冷的現實。滴珠初嫁,所承擔的家庭角色由嬌女變成人婦,境遇隨即發生逆轉——夫家遠不如媒妁所言,雖是“舊姓人家”,卻已淪為“家道艱難”的破落戶。姚滴珠進門便需操持燒洗灑掃、侍奉公婆一干家務活兒;而公婆“甚是狠戾,動不動出口罵詈”;丈夫為挽救中落的家道,早早棄儒從商,長年外出不歸;這就使作為新婦的姚滴珠過門伊始,便面臨著來自生活和精神上的嚴重挑戰,陷入了窘迫困厄的處境之中,為此滴珠“時常偷掩淚眼”。
伉儷新婚,幸好夫君尚能體解人意,居家時“把些好話偎她過日子”。如此不過兩個月光景,公公卻橫插一杠子,在小夫妻間導演了一幕“新婚別”,逼走夫婿遠赴商旅。從此抽去了姚滴珠賴以在夫家生活的最后心理支撐,導致其后整個命運發生了一系列傾斜。
嫁得徽州賈,朝朝誤妾期。姚滴珠獨守空房,“越越凄惶,有情無緒”。“惟有枕前相思淚,背燈彈了依前滿”,這兩句柳永詞也許可以概括姚滴珠此時此刻那種孤立無告、沉重壓抑的心境。一日姚滴珠“起得遲了些”,潘公再次惡語相加,無端辱罵她是“好吃懶做的淫婦”,終于釀成了翁媳間一場正面沖突。情急之中的姚滴珠置長幼尊卑名份于不顧,起而抗辯,朝著吉兇難卜的未來,邁出了她對自己角色反叛的第一步。她當夜決定: “且回家去,告訴爺娘,明明與他論說”, “亦且借此為名,賴在家里多住幾時,也省了好些氣惱”。活脫脫展現了一個涉世不深,任性好強的小女子在此情此景下特定的心理、行為方式。
如果說姚滴珠的出走,在某種程度上可視作是對主人公被規定角色與傳統倫理綱常的叛逆,那么其后這種反叛意識卻不幸是在一種悖謬的境況之下得到了張揚。
滴珠出走途中,遇到了渡夫汪錫,一個外號“雪里蛆”的專營拐賣婦女勾當的無賴。于是她那波瀾乍起的命運,又平添了譎詭莫測的風濤。由于姚滴珠和盤托出了她對婚姻現狀的不滿,因此當心懷鬼胎的汪錫伺機鼓其如簧之舌,以同情者面目穩住她暫不回娘家時,滴珠不以為計,“還只道是好心”;及至滴珠被騙入“囝子” (專事藏匿被拐婦女的所在),汪錫與其同伙王嬤嬤白臉紅臉、一唱一和,以重嫁與“他把你當珍寶一樣看待”的富家子弟相誘時,正“受苦不過”的滴珠, “想了夫家的許多不好處,聽了一片話,心里動了”,不由編織起對“下半世”生涯的美麗憧憬,一頭鉆入了特為她設置的圈套之中。
若說姚滴珠生就是一個“婦人水性”的輕薄女子,顯然與這一角色性格發展邏輯不符。事實上姚滴珠被騙入“囝子”之初,即對汪錫居心不良有所察覺。面對汪錫欲占便宜,圖謀不軌的舉動,她曾怒目正色,嚴辭相斥,并隨手操起點燈鐵簽,欲以死抗爭,搏一清白名聲,迫使汪錫不敢鹵莽行事。然而最終姚滴珠還是在汪錫等人的哄騙下入其彀中,個中原因除了主人公單純幼稚、未諳世故一面,還有其希望一勞永逸地擺脫當下困境的強烈愿望,以及不計后果地要求對自己終身大事重加選擇的自主意向。
可以說,姚滴珠是抱著重新攫取新的生活希望而鋌而走險的。然而這種意愿最終卻是以一種“異化”方式表現出來。姚滴珠不堪忍受丈夫新婚不歸、公婆聒絮責罵,以及整日與“燒火熬鍋打水”、 “油鹽醬醋”打交道,又不能“躲得在娘家一世”,加上那份“好人家”出身的虛榮心,這種兩難處境和心理情狀恰為汪錫等人所洞悉所利用,因而順利作成一樁人口買賣勾當,有了姚滴珠荒誕命運的進一步發展以及那種被異化的對命運反撥方式的進一步體現。
姚滴珠羈留客舍,于“無意中”遇上吳大郎,一個外貌非常符合她心目中“如意郎君”肖象的紈袴子弟,其時在她舉止間即呈示出一種微妙的心態過程:面對作為陌生人的吳大郎不期而至,姚滴珠始則“急掣起身”, “急奔房門邊來”;如果說這第一次起身躲避表現了一個青年女子不意為一陌生青年男子撞見時猝不及防的羞怯心理本能反應,那么此后滴珠回過禮又第二次“避入內屋”的舉止,便顯得“猶抱琵琶半遮面”,體現出與前次絕然不同的內涵。因為此時她已借回禮之機,偷眼看準了:“恰是一個俊俏可喜的少年郎君,心里早看上了幾分”,雖“走了進去,心中卻還舍不得”。
姚滴珠把吳大郎當作如意郎,卻未料到她將自己對不幸命運的反撥、對未來生活的重新選擇都押進了一個“極是好風月”的風流頑主手中。當吳大郎與汪錫及其同伙討價還價談妥滴珠賣身價之際,她卻在按自己的思想方式兀自慶幸從此終身有托,沉溺于鏡花水月般的虛幻幸福之中了。
等待姚滴珠的命運結局,無非兩種可能:或是被吳大郎“始亂終棄”,或是最終“東窗事發”,事實上,滴珠與吳大郎相處了一段時期,后者就已“蹤跡漸來得稀了”。然而第二種結局卻來得更快——滴珠的出走,引起所謂葭莩姻親之間一場頗為熱鬧的訴訟,其間滴珠之兄在某地“柳巷花街”尋得一個與其妹模樣“一般無二”的煙花女子鄭月娥,為了“家里息訟要緊”,把鄭月娥權充親妹子領回,不料卻被識破驚動了官府。最后姚滴珠被官府暗里訪著下落,終于有了主人公離奇遭際的最終結局:送回潘家“仍舊完聚”。就這樣,姚滴珠出走之后,在人世間走了一圈,結果還是回到自己原來的起點上來。
發生在姚滴珠這一人物身上的際遇,實際上是主人公不斷爭取自主命運的過程。即如被汪錫等人設局拐賣時,與其說姚滴珠是一個不知情者,毋寧說在一定程度上她是主動走入圈套的。正如她自己所說: “我落難之人,走入圈套,沒奈何了,只不要誤了我的事。”從這個意義上說,姚滴珠也可算是一個敢作敢為的女性。
姚滴珠的命運其實就是處在特定社會背景下一個青年女子命運的真實寫照。主人公命運的循環過程多少揭示了在封建社會中普通婦女企圖自主命運的艱難。作為一個藝術形象,姚滴珠不是傳統意義上的那種中國婦女的完美典型,但在這一人物身上,卻透露出主人公所身處的明代萬歷年前后市民階層中一部分婦女的生活理想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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