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意輕言的王弼與“言不盡意論”·無“言”不能“盡意”》注釋|譯文
夫象①者出②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盡意③莫若象,盡象莫若言④。(《周易略例·明象》)
【注釋】①象:指《周易》里表達思想的卦象。②出:產(chǎn)生、表達。③意:意義、思想、思維。④言:指《周易》中解釋卦象的語言。
【譯文】象是用來表達思想的,語言是用來解釋象的,因此,完全表達思想必須通過象,而完全表達象則必須通過語言。
【評說】可見,王弼并不是否定語言的作用。一般說來,人的思維,包括邏輯思維,都是離不開語言的,人們認識世界和表達思想,都要使用語言作為工具,邏輯思維更是如此。語詞和由語詞組成的句子,是概念、判斷和推理等邏輯思維的直接表現(xiàn)。這樣的邏輯思維,當然是離不開語言的。王弼明確承認語言是表達意義、思想的工具,要“盡意”必須通過言,離開語言就無法表達思想、進行交流。即使是聾啞人,他們雖然不能通過語音表達思想,但是也必須通過肢體語言——手勢進行表達和交流。這也表明無“言”不能“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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