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邏輯的弘揚者魯勝·邏輯為求真》注釋|譯文
同異生是非,是非生吉兇。(《墨辯注敘》)
【譯文】對同異的斷定會產生是非,而認識上的是非之分,會在行動上帶來利害、禍福之別。
【評說】這里把邏輯學的社會功能明確地提出來了。邏輯為求真之學,是認識真理的工具,所以邏輯學注重是非之辯,而是非之辯的意義并不限于邏輯理論,它還會導致人們在現實生活中或吉或兇的后果。例如:1978年我國開展的關于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從邏輯學的角度看,歸根結底就是確立“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個命題的真實性。經過討論,這個命題得到了全國各界人士的確認,從而開啟了思想解放和改革開放的宏偉事業,造福于我們的國家和人民。倘若當時我們沒有確認“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個命題的真實性,就會在真理標準問題上思想混亂,那么就不可能有后來的改革開放等偉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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