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繕急人之難
司馬郎中王繕,宋朝濰州人,致力于研究《春秋》三傳,曾中進士,后調到沂州任錄事參軍。在這里,他與一位任司戶參軍的魯宗道相識,并且成為了好友。
魯宗道家中人口多,又很貧窮,還經常領不到每月應得的俸祿,所以王繕經常不斷地接濟他。
有一次,魯宗道家中有事急欲用錢,無奈,只好懇求王繕從俸錢中借一些給他。由于魯宗道平日里對部下管束極嚴,因此庫吏懷恨在心,向州官告發了他私借俸錢的事,州官要將魯宗道和王繕一并彈劾。
王繕對魯宗道說:“你就把過錯都推到我的身上,你自己不要承擔責任。”
魯宗道怎能忍心這樣做,他說:“因為我家貧窮而向你私借俸錢,過錯是由我引起的,你是無辜的,怎么能讓你替我承擔責任呢?”
王繕開導魯宗道說:“我這個人碌碌無為,是個胸無大志的平凡之人,我獲罪沒有關系。何況,把官錢私借給別人,這個過錯也不至于到免職的地步。而你年輕有為,豪爽正直,是朝廷的棟梁之材,不要因承擔這點小錯而影響你的遠大前程。況且,我們二人同時獲罪,毫無意義。”
王繕的一席話,表現了他處處為別人著想,寧肯犧牲自己,也要幫助別人的優秀品質。在王繕的一再勸說和堅持下,終于由王繕獨自承擔罪責。
事后,魯宗道非常感動,而又慚愧得無地自容。王繕卻一如既往,毫無怨言。但因此事的影響,王繕得到的是“沉困銓管二十余年”,此后一直未能得以提升官職。
在封建社會里,像王繕這樣為別人前程著想,主動承擔罪責,不計個人得失的精神,實在難能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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