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比喻的方式暗示對方
培根說:“善談者必善幽默。”幽默的特征和妙處在于,通過自覺運用影射、諷喻、雙關、對比、夸張等多種修辭手法,以表面的滑稽形式的逗笑,來含蓄地揭示生活中的乖訛和違背情理之處。幽默的談吐是一個人的思想、學識、智慧和靈感在語言運用中的結晶,是一瞬間閃現的光彩奪目的火花。現實生活中,我們在說服他人的時候,總會因為各種原因,使得我們不便直接表明觀點,這時如果運用比喻,把“詞鋒”隱遁或把“棱角”磨圓一些,使語意軟化,含蓄地表達自己的見解,來烘托本來要直說的意思,既可以化解彼此的尷尬,又便于聽者接受,運用得當,不乏幽默詼諧。
運用比喻法暗示對方,就是以生動的比喻為據,用形象的喻體所包含的淺顯之理,來寄寓一個鮮明深刻的題旨,從而巧妙地達到令對方信服的目的。
在語言表達中,多用比喻的表達方式,往往更令人明白易懂,同時也為溝通和說服工作增色不少。
道家學派的莊子,有一次去拜訪他的同學惠施。當時惠施已經是相國了,他聽說莊子要來,便認為其是來同自己奪權的,于是派手下的人去抓莊子。莊子知道了,沒有躲避,而是直接到惠施的府上,惠施只好當面接待莊子。莊子沒有告訴他說是來看望老同學的,也沒有解釋自己無意于他的相國地位,而是說:“我聽說古時候有種鳥,它從東南起飛,又向西北飛去。這只鳥非梧桐不棲、非醴泉不飲、非竹實不食。此鳥在飛行中,看見一只烏鴉對自己喊:‘你不要來搶奪我的食物,這個老鼠是我的。’可這只飛鳥一句話也沒說,不屑一顧地飛走了。”
莊子說完,惠施滿面羞愧。
這一故事中,莊子并沒有直接表明自己無意于惠施的相國地位,而是先打了個比方,讓惠施打消了“小人之心”。試想:如果當時莊子向惠施解釋,惠施能完全相信嗎?說不定還會惹來殺身之禍。而用一個簡單的比喻,不但把事情說清楚了,而且還嘲諷了惠施,這就是語言功力。
現實生活中,我們對他人進行溝通,如果也多用貼切的比喻來說明問題,矛盾不就迎刃而解了嗎?
同樣,很多時候,我們若想說服那些不懷好意者,也大可引經據典,從而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晏子是齊國的大夫,有一次他出使楚國,楚王和他的左右想要羞辱他一番,便故意與晏子站在前庭說話。
這時,武士押著一個人從楚王面前經過,楚王問道:“綁的是什么人?”武士回答說:“是齊國人。”楚王瞅了一眼晏子,挑釁說:“齊國人生來就是盜賊吧?”
晏子針鋒相對,說:“大王,江南有橘樹,把它移栽到江北,就變成了枳樹,之所以如此,那是隨著地方的不同而發生變化。當今的齊國人,在齊國不偷不盜,很守本分,到了楚國就胡作非為,大偷特偷起來,這大概是楚國的惡習熏染的吧。”
楚王聽后無言以對,只好說:“晏子果然是賢人,賢人不可以戲侮;戲侮不成,反倒自討沒趣。”
這里,晏子同樣是運用比喻的手法,先不對對方進行反駁,而是引經據典,加以暗示,讓對方自己發覺言語的失誤之處。當然,此處,晏子是具有相當的自信的。如果缺乏自信,反駁的矛頭就指向了自己。
有時候,出于某種需要,利用事物之間所具有的某些相類似的屬性,對對方原來的話題不予直接的反駁,而轉移到實質相同但形式相異的另一個話題上去。乍看去是“另起爐灶”,實則包含著一個暗示對方原來論點虛假和錯誤的結論,讓人們從這一影射中自己去品味、體察其中隱含的耐人尋味的意旨。
在暗示對方的過程中,巧妙地運用比喻的手法,利用事物之間的相似性、相關性和相對性,借實比虛,借淺比深,借比求同,借比顯異,讓人們在事物的相互比照中更具體、更深刻、更全面地悟出事物的性質和道理來。
喻證法又分為明喻證法、借喻證法、博喻證法、引喻證法四種。
第一,明喻證法,這是相對于修辭中明喻的手法而言的。也就是說,在說話時,可以同時擺出借用的喻體事物和與之相似的本體事物,然后顯示出兩個事物間的相似性。
第二,借喻證法,當然,這就是在言談中運用借喻的手法,即在言談中不提本體和喻體事物,而只言所借的喻體事物,讓聽者自己感悟本體和喻體之間的相似性、聯系等。
第三,博喻證法,即在言談中使用三個或者三個以上的比喻,從而從不同角度、層次或者階段去表明事物間的性質、道理、聯系等。
第四,引喻證法,即引用寓言、典故、神話傳說等證明所喻本體事物的道理。
運用這一手法時,應注意幾個問題:
其一是比喻者與被比喻者要類相異、理相同。只有類相異,才能作比喻;只有理相同,才能由此及彼作推理。
其二是比喻要貼切,即喻體與本體在比喻點上要有內在的性質聯系,存在共同的道理。反之,若兩者毫無共同之處,卻牽強附會,只能讓人啼笑皆非而不屑一駁。
其三是喻證法雖然形象生動、淺顯通俗,但由于喻體與本體畢竟是兩類不同的事物,具有不同的本質屬性,因此,它推出的結論帶有一定程度的或然性。
上一篇:用機智和好口才為自己化解尷尬
下一篇:用真誠贊美打動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