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供和還愿
上海的城隍廟仍然很有名,那里城隍老爺的聲名比起過去來不知怎么樣。但我知道古時城隍神乃是陰間掌正印的地方官,和陽世上的知府知縣一樣為民父母,權威是大得很的。老百姓們事神亦猶事官,少不得要供奉,尤其是在需要求福或是避禍的時候。
所供奉的第一當然是錢,燒冥錠紙鈔還比較好辦,不像對活的老爺們得送硬通貨,還得藏著掖著,更得費心費力。
居第二位的便是吃,這也是表現誠意決不可少的。泥塑金身無法上酒店進包廂,只好把豬頭三牲供獻到香案上去。城隍老爺手下,還有辦事的判官,執行的鬼役,都必須打點。小時曾在本縣城隍廟附近呆過,每天尤其是初一、十五,總見廟里供桌上堆著各色供品,有整鵝、整雞、豬頭、方肉,還有饅頭、包子,以及各色糕點和水果,似乎按神的職位大小各有等差,總是照規矩辦的。
供品在神們享用以后如何處理,當時沒有想過這個問題。最近看褚人獲《堅瓠秘集》,卷四記著一個有趣的故事:明朝末年蘇州有個俞胖子食量驚人,把父母遺產吃完了,便用最后四兩銀子在城隍廟里租下一尊“皂隸”(就是城隍神左右的鬼役,服色同戲臺上老爺問案時站在兩旁吆喝的“紅黑帽子”差不多),每天去取那里的一份供品,代為咀嚼消化。但俞胖子的肚皮太大,一尊皂隸的供品還吃不飽,親友們只得又集資四兩,為他再“包”了一尊,這才能“充然果腹”。這樣一直過到明滅清興,順治初年俞胖子死后,還是靠將兩尊皂隸轉租給別人,才置辦衣衾棺木安葬。
這下我才明白,原來過去廟里多馀的供品,是可以由人出錢“承包”了拿去吃,而且這承包權還可以轉讓的。皂隸的地位,不過等于陽世上一名法警,一尊即可收包銀四兩,以此類推,全廟此項收入必然可觀。廟祝們笑納之馀,恐怕還得上繳一部分也說不定。
中國本土沒有產生過正經的宗教,老百姓敬神的行為卻非常普及。城隍神之上還有東岳南岳、玉皇大帝,之下則有土地和灶君。土地等于居委會主任,灶君則深入各家各戶,簡直無處不在,等于家家都有一個治安小組長照顧著。老百姓按時按刻地“敬”這些神,并不是因為對他們有什么好感,而是因為不得不接受他們的統治,就不得不對他進貢,買一個平安。如果不是想要灶君“上天言好事”,那香甜的扯麻糖也是決不會在臘月二十三供到灶頭上去的。
到廟里去敬神則更鄭重一些。城隍廟屬于常規,此外則想發財敬財神,怕起火敬火神,求子孫就敬送子娘娘。至于求雨敬龍王,驅疫敬藥王,則知府知縣也得齋戒沐浴為民祈福。反正所有敬神的都持實用主義的態度,有所求才來敬。敬時必“許愿”,即承諾給神以比豬頭三牲更多的好處,或掛幛上匾,或演戲三天,直至重修廟宇再塑金身,如宋公明對九天玄女娘娘所保證的。當然“還愿”的條件是神得應人之所求,“有求必應”的神便是最靈的神,那神廟的香火必更旺,供品亦必更多。
這種以許愿還愿、有求必應為特征的敬神,也就是人神之間的權錢交易、行賄受賄。人們這樣做,或是為了祈求,或是為了報答,總之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而決非信仰。做之既久,像逢年過節提了禮品往領導家里去一樣,也就習慣成自然了。
既然是一種應酬和交易的關系,自然不會有發自內心的敬,更不會有真摯的愛。這便是中國人缺少真正宗教感情的原因,雖然在磕頭誦咒時也可以有一時的狂熱。城隍廟里香火再旺,雞豚再多,玄奘所述曲女城會場和梁啟超筆下西敏寺中的空氣無論如何不會出現。
正因為如此,所以鑒真東渡、達摩面壁一類堅苦卓絕的行為,只能在外來宗教的信徒中才能見到。而白蓮教眾喝了符水打沖鋒,頭幾個一倒隨即作鳥獸散,或做順民,或當土匪。約翰·巴爾、胡斯和貞德式的殉教者,在神州大地上亦難以出現。
聽說現在許多地方的廟宇又修起來了,只要有廟,就會有人燒香,估計上供還愿的也一定不會少,但不知供品都折成人民幣沒有。如仍為食物,則冰箱易滿,保存倒是個問題,還能夠再招幾個俞胖子來承包么?
(一九九八年十一月)
上一篇:鐘叔河《老頭挪書房(朱純遺作)》隨筆
下一篇:鐘叔河《為武俠小說說話》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