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審核李顯忠等功罪劄子
臣聞宿州之師不利而反,議者皆歸咎李顯忠。顯忠身為上將,不能于勝敵之后撫存將士,以保垂成之功,遂致潰散而歸,固不能無罪也。然前日匈匈之議,謂顯忠心懷南北,鼓惑中外,上貽圣憂,今顯忠既還,上章請罪,亦足以見讒說之無驗矣。說者又謂顯忠貪戀金帛,欲為己有,不分將士,遂致離心,理或有之,恐亦未實。兼顯忠亦劾奏統制官周宏等數人,無故領兵自回,遂致失利,欲正宏等罪,臣亦未敢以為然。昔慶曆間趙元昊叛,大將劉平遇賊于延州,力戰而死,都監黃德和遁走,誣平降賊,朝廷信其言,遽欲戮平之家,賴仁宗圣明,遣御史出理其事,既得其實,遂褒平死事之節,而斬誣告之人。
今正虛實未辨之時,臣以為不可不審,朝廷不如姑兩存之,以安反側,卻令都督張浚審核虛實奏聞(原作聞奏,據雍正本、四庫本改。)如功可贖過,則許其自新,責其后效;如罪多功少,實誤大事,則不可不正典刑。但審而后行,庶使圣朝不致濫罰。不勝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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