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子遺書》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明高攀龍(1562~1626),字存之,又字景逸、云從,無錫(今屬江蘇)人。萬歷十七年進士,授行人,掌管傳旨、冊封等事。因上書指責“陛下深居九重”,被貶為揭陽縣典史。又逢親喪丁憂,家居30年,不被起用。在此期間,他與顧憲成在家鄉(xiāng)東林書院講學,議論朝政,抨擊閹黨,主張開放言路,得到一些士大夫的同情和支持,被稱為“東林黨”。天啟元年,被召入朝,任光祿寺丞,又升為少卿。曾為“紅丸案”,上書譴責奸臣。熹宗不僅拒絕他的建議,反而給了奪祿一年的處分。天啟四年,他升為左都御史,與左副都御史楊漣等聯(lián)名上書彈劾宦官魏忠賢,揭發(fā)魏忠賢的黨羽崔呈秀貪污受賄的罪行,受到魏的嫉恨,被革職回鄉(xiāng)。崔呈秀派錦衣衛(wèi)緹騎前往逮捕,高攀龍投水自盡。高攀龍的詩文歷來很受贊賞。《四庫全書總目》說他“立廟大節(jié),不愧古人。發(fā)為文章,亦不事詞藻而品格自高”。他的文章平易流暢,格調(diào)清遒,借景抒情,親切感人。他的詩樸素自然,文字簡潔,恬淡之中別有寄托,頗有陶淵明的風格。他的著作由門人陳龍正編為《高子遺書》12卷,有明崇禎間陳龍正刊本、清康熙己巳年高氏刊本、道光間姚瑩所輯《乾坤正氣集》本、光緒間無錫刊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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