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主要法律體系》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當代法國著名比較法學家勒內·達維德著。達維德一生著述甚多,其中《當代主要法律體系》是其全部著作中最重要的一本。出版于1964年。中文本據達洛茲出版社1982年版譯出,1984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共45萬5千字,書前有序言、引言,正文包括4個部分11篇。作者認為世界分為三個主要法律體系,羅馬日耳曼法系,普通法系、社會主義各國法。羅馬日耳曼法系包括以羅馬法學為基礎的那些國家,體現為民法傳統,其他部門法都是從民法原則發展起來的。普通法系包括英國和以英國法為典范的各國法,而社會主義各國實際上是從羅馬日耳曼法律派出來的。除此之外,還存在其他法系,如伊斯蘭法、印度法、遠東(中國和日本)法,非洲與馬達加斯加法等。
比較方法研究法律起源于19世紀下半葉,到70年代比較法學開始廣泛深入地應用,本書作者的比較法有以下特點:(1)作者只對法學總體進行研究,而不簡單地比較某些法律條文,尤其對社會主義法系的研究,擴大了比較研究的范圍。(2)重點在于對羅馬日耳曼法系和社會主義法系的比較研究。(3)研究以比較方法為主,以歷史的哲學和分析的研究方法為輔?!懂敶澜绶审w系》影響很大,被西方法學界稱為當代比較法學的權威著作,曾被譯為德、英、西、芬、匈、意、葡、俄等多種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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