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史札記》作品簡析與讀后感
清趙翼撰。共36卷,附補遺1卷。內容實際包括二十四史,因當時《舊唐書》、《舊五代史》尚未定為正史,故仍稱為“廿二史”。趙翼(1724~1814)號甌北,乾隆二十六年(1761)進士,歷任廣西鎮安知府、貴西兵備道等官職,中年即辭官不仕,專心著述。擅長史學考訂,與王鳴盛、錢大昕齊名。著作除該書外尚有《陔余叢考》、《檐曝雜記》、《甌北詩鈔》、《甌北詩話》等。全書按二十四史先后分卷編次,每卷以類相從,各立標題,共609條。對每部史書除校勘文字史事訛誤外,對其編纂體例、沿革、方法及史料來源均分別予以探討,評價其高下得失。尤為可貴的是,該書對歷代治亂興衰,古今社會風氣的轉變等,也歸納為專題加以論述,總結出一個時代的政治特點和社會風尚,對初學者最為便利。如該書第3卷有《兩漢外戚之禍》一條,第7卷有《魏晉禪代不同》一條,第20卷有《唐代宦官之禍》、《唐節度使之禍》等條,第32卷有《明祖行事多仿漢高》、《明中葉南北用兵強弱不同》、《嘉靖中倭冠之亂》等條,都是有關國家興衰的大事。其第34卷《明鄉官虐民之害》指出:“前明一代風氣,不特地方有司,私派橫征,民不堪命。而繒紳居鄉者,亦多倚勢恃強,視細民為弱肉。上下相護,民無所控訴也”。列舉《明史》、《朝野異聞錄》、《瑯琊漫抄》等史料記載為證,發出了“小民被豪占而不得直者,正不知凡幾矣”的感嘆,表現出了作者關心民瘼的進步傾向。該書也有不足之處。作者迫于當時清政府的壓力,論事有所顧忌,其中亦有曲筆,如贊成秦檜主和,又斥明末主張抗清諸臣為書生誤國,為后世所譏。史事考訂方面也覺粗率疏闊,有不少錯誤。該書與錢大昕《二十二史考異》、王鳴盛《十七史商榷》同為清代三大考史名著,在形式上相互類似,但內容上各有不同的傾向。《二十二史考異》詳于校勘文字,名物訓詁。《十七史商榷》詳于各史沿革,評論得失。該書則史法與史實并重,對有關一代興衰變革的重大問題,具有獨到的見解。因此該書在學術功底上,雖不如前二書深厚嚴謹,但實際作用和影響,又超過了前二者。清李慈銘評論說:“此書貫串全史,參互考訂,不特闕文誤義多所辨明,而各朝之史,皆綜其要義,銓其異聞,使首尾井然,一覽可悉。即不讀全史者,寢饋于此,凡歷代之制度大略,時政得失,風氣盛衰,及作史者之體要各殊,褒貶所在,皆可曉然”。書成于乾隆六十年(1795),初刊嘉慶三年(1789)。有嘉慶五年《甌北全集》本,光緒二十六年(1900)廣雅書局刻本,光緒二十八年湖南西畬山館刻本。1963年中華書局據商務印書館舊版校正重印新1版,全2冊。1984年中華書局又出版王樹民《二十二史札記校證》,全2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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