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學·史籍·清史稿
最后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近人趙爾巽主編。民國三年 (1914),袁世凱政府設立清史館,以前清大臣趙爾巽為館長,繆荃孫、柯劭忞等為總纂,民國初年的知名專家多被網羅在內。經過十三年的努力,終于在1927年編成初稿,因為年屆八十四的趙爾巽想在臨終前看見成書,故急忙趕印。但才開始發行,南京國民政府便根據故宮博物院院長易培基的呈請,將其列為 “禁書”,理由共有十九項,主要為:一,反革命; 二,蔑視先烈; 三,不奉民國正朔; 四,列書偽謚;五、稱揚諸遺老,鼓勵復辟; 六,反對漢族; 七,為滿清諱。原來,清史館主持者雖然生活在民國,卻以滿清遺老自居,故其在 《清史稿》 中,堅持忠于清朝的立場,如將武昌起義寫成 “革命黨謀亂”和 “兵匪構變” 等。盡管如此,《清史稿》 的史料價值還是客觀存在的,即使在體例上,也有所創新,如增設 《交通志》、《邦交志》、《疇人傳》 (科學家傳) 等。南京政府曾派專人負責修正 《清史稿》 中不妥當的字句,預備刊正后即解除禁令,但不久抗戰爆發,此事也就擱淺。抗戰后,南京成立國史館,又將修改 《清史稿》 的事情提出來討論,但尚未討論出結果,國民黨政府在大陸的統治便崩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清史稿》 被自然解禁,但其地位同 “二十四史” 一樣,都只是史學參考書。需要指出的是,《清史稿》并非 “正史”,因為 “正史” 都是經過帝王或官方認定的,《清史稿》一問世便被列為 “禁書”。而一九四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后,更無所謂“正史”一說,故 《清史稿》 只能算是按照 “正史” 體例即紀傳體撰寫的一部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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