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典籍·隋書
85卷,魏徵等撰。魏徵(580~643),字玄成。巨鹿下曲陽(今河北藁城、晉縣一帶)人。唐初名相、著名歷史學家。隋末,武陽郡丞元寶藏響應李密起兵,召魏徵為典書記。魏徵歸李密,仍掌文翰。李密兵敗,魏徵歸唐。其間,一度為竇建德起居舍人。高祖武德五年(622),為太子洗馬,掌四庫圖籍繕寫刊輯之事。“玄武門之變”后,太宗數引其入臥內,訪以為政得失。魏徵“喜逢知己之主,思竭其用,知無不言”。歷諫議大夫、尚書左丞秘書監、參預朝政(副相)。拜侍中,加左光祿大夫,封鄭國公。求為散職,拜特進,仍知門下省事。貞觀年間,先后向太宗陳諫二百余事,被太宗比作一面可以明得失的鏡子。貞觀三年(629),太宗詔修梁、齊、陳、周、隋書五代史,以魏徵修隋史,并與房玄齡總監諸史。魏徵對梁、陳、齊史“各為總論”,對隋史“總加撰定”,以序16篇、論53篇。貞觀十年,五代史一同完成。貞觀《隋書》紀、傳55卷,在魏徵主持下,由顏師古、孔穎達、敬播、李延壽、趙弘智等先后參予修撰完成。十五年(641),為配合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又詔修《五代史志》,專詳五代的典志。經歷了十五個春秋,至高宗顯慶元年(656),修成三十卷,由監修長孫無忌領銜奏上。參予修撰人員,今可考知者有:令狐德棻、褚遂良、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敬播。其中,經籍一志四卷,已有魏徵于貞觀十年(636)前后撰定的成稿,故“獨云侍中、鄭國公魏徵撰”。(《宋天圣二年隋書刊本原跋》)《五代史志》30卷,在高宗至中宗、睿宗的半個世紀間“別行”,玄宗初即合入《隋書》紀、傳中,成為《隋書》紀、志、傳85卷,流傳至今。《五代史志》30卷,自玄宗初再無“別行”之說了。
《隋書》85卷,紀5卷、志30卷、列傳50卷。集中體現了太宗的修史宗旨:“覽前王之得失,為在身之龜鏡。”(《冊府元龜》卷554)魏徵將太宗的這一宗旨具體為“以隋為鑒”,從隋朝的危、亂、亡的教訓中求得唐朝的安、治、存。書中進行歷史比較,把亡國之君的作為當成“取鑒”的重要內容,指出“隋之得失存亡,大較與秦相類”。(卷70“史臣曰”)同時,又對比隋朝不同時期的政治狀況,總結其衰亡過程,起自文帝晚年,成于煬帝,非一朝一夕所為。魏徵以“見盛觀衰”的史筆,密切注意著“居安忘危,處治忘亂”的征兆。重視民眾,尤其是民心向背對歷史的影響;注意考察民生枯榮與政權興衰的關系;矚目君臣關系,強調君臣相輔;刻意暴露帝王罪惡行徑給社會帶來的巨大災難,即所謂“一人失其道,故億兆罹其毒”(卷八十三“史臣曰”)等等,是《隋書》突出的思想特點。以亡國之君的得失作為取鑒的基本內容,從反面向唐太宗君臣提供了一整套較完整的值得借鑒的治國方略,即注意調整君民關系,君臣關系,實行“以靜求治”的施政方針,終于促成“貞觀之治”的政治局面。
《隋書》在編纂方面的成就,歷來評價較高,稱其敘事“簡練,文筆嚴凈”。(《陔余叢考》卷七)在有關南北朝的十部“正史”中,該書也被認為是上品。《五代史志》合入《隋書》,固然因隋居五代之末,其余四史單行,遂為《隋書》之志。但其總結隋代之亡,“意在龜鑒”的思想,又與《隋書》紀、傳部分是相通的。就是體例,也明顯地是以隋為主。其敘梁、陳、齊、周典志,均列朝代名稱,而涉隋者則直書帝號或年號,不加“隋”字。志分十類,故稱《隋書》十志,包括禮儀、音樂、律歷、天文、五行、食貨、刑法、百官、地理、經籍等十個方面。十志,在更廣闊的范圍上提供了值得取鑒的社會和思想文化方面的內容,受到更高的稱贊:“隋志極有倫類,而本末兼明,遷、固以來,皆不及也。”(《通志》卷六十五)其“惟通前后而勒成一家”的成就,展示著以典志反映社會的史學道路。既無家受承傳,又缺乏完備而系統的史料準備,是《隋書》修撰過程中最大的難題,在“二十四史”中絕無僅有。隋朝留下來的國史材料,只有《開皇起居注》六十卷。《大業起居注》“非唯經亂零落,當時亦不悉具”。魏徵等采取了兩項應急措施:采訪或是以其子孫自通家傳參校。《魏鄭公諫錄》卷四)盡管多方努力,《隋書》仍然有一些“名顯當時”的人物“史失其事”。
最早的刻本是北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刻本,今僅存其跋。現存宋刻本已無完本,遞修本(宋小字本)存六十五卷,宋中字本存五卷。商務印書館所印“百衲本”,為元大德饒州路刻本(元十行本)。元刻,另有九行本,即元至順瑞州路刻明修本。明代,有南、北二監本,汲古閣本。清代,有武英殿本、淮南書局本。1973年,中華書局以宋小字本和兩種元刻本為主互校,并參以上述其它六種刻本,擇善而行,出版了校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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