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楹聯·鄭燮
字克柔,號理庵,又號板橋。江蘇興化人。他為康熙秀才、雍正舉人、乾隆進士,曾任山東范縣、濰縣知縣,旋因得罪豪紳而罷官,作官前后均居揚州賣畫,擅寫蘭竹,工書法,書雜分隸筆法,自稱“六分半書”,查禮《銅鼓書堂遺稿·詞話》中說:“板橋工書,行楷中筆多隸法,意之所之,隨筆揮灑,遒勁古拙,另具高致。”他是當時叛逆傳統、表現個性之藝術精神的代表,他的詩、文、書畫無一不是其真實情感的流露。《松軒隨筆》中說:“板橋有三絕,曰畫,曰詩,曰書。三絕之中又有三真,曰真氣,曰真意,曰真趣。”他將一腔不合時宜的牢騷與自己的苦悶與彷徨都傾注于書畫之中,表現了獨特而真摯的藝術個性,成為“揚州八怪”中的代表人物,他的書論正是這種藝術思想的表現。論書極重個性,主張古人為我所用。關于板橋賣書畫的趣聞逸事,民間流傳尤多。如因嗜狗肉之美而誤中鹽商之計被騙去字畫;只肯付二千兩銀子的一半求書一聯的財主,得到板橋半幅對聯等等故事,都說明鄭板橋的書畫作品不只是無償供權貴們欣賞的藝術品。
他的字,把真、草、隸、篆四種書體以真、隸為地綜合起來的一種新書體,人們稱之為“板橋體”。清蔣寶齡《墨林今話》曰燮“書隸、楷參半,自稱‘六分半書’,極瘦硬之致,亦間以畫法行之,故心余太史詩有云:‘板橋作字如寫蘭,波磔奇古形翩翩;板橋寫蘭如作字,秀葉疏花見奇致。’又一絕云:‘未識頑仙鄭板橋,其人非佛亦非妖,晚摹《瘞鶴》兼山谷,別開臨池路一條。’可謂得其髓矣。”清何紹基《東洲草堂金石跋》云:“板橋字仿山谷,間以蘭竹意致,尤為別趣。山谷草法源于懷素,素師得法于張長史,其妙處在不見起止之痕。前張后黃,皆當讓素師獨步,即板橋亦未能造此境也。”清秦祖永《桐陰論畫》曰:“板橋風流雅謔,極有書名,狂草古籀,一字一筆兼眾妙之長。”不可諱言,在鄭板橋的盛名之下,人們會發現鄭氏書法亦有不足之處。創新必不可少,然變體求之太過,會與“自然”的藝術原則相悖,從這個意義上說,鄭氏的成功之處也是他的不足之處。有《板橋全集》、《清史稿》卷五百四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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