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衣冠服飾·周禮縉紳與漢官威儀
由西周至漢代,是中國服飾文化發展的定型階段。
周代的社會經濟在殷商的基礎上,又有了長足的發展。作為生活物質生產領域的紡織業,育蠶、種麻、采葛、紡績、練漂、染色以及服裝制作等分工愈加繁細,并設有專門的機構進行管理。由于紡織技術的提高,服裝材料除麻葛織物及羅、帛、紗、綾、絹、綺、紈等絲織物外,又出現了錦的品種。錦字從“金”部,與帛組合,可知其制技繁難,其價如金。
周代分封制的建立,使階級間的差別極為明顯,周代貴族為了維護其統治,除沿襲商代宗教思想外,還利用宗法關系以及等級制,建立了一套完整、嚴格的禮儀制度。服飾作為標識等級、服務禮儀規范的外在形式,也定有系統、嚴謹的制度,當時上自天子、卿上,下至庶民百姓,服飾各有等別,不得僭越。周代的這一別尊卑、昭等威的服裝制度,在中國古代社會影響甚重,為歷代統治者所推崇,并視為服制之源,效仿傳承。
據《周禮》等書記載,周代帝王后妃及百官在吉、兇、軍、賓、嘉等 五大禮儀中,根據不同身份等級,衣冠有別,各有其制。并設有“司服”官,專門掌管其服制的實施。
冕服源于夏商,是帝王、諸侯及卿大夫等在祭祀、登基、朝賀等重大禮儀場合穿著的禮服,周代形成定制,成為其服裝制度的重要的組成。分為大裘冕、袞冕、鷩冕、毳冕、希冕、玄冕幾個形制等別。冕服主要由冕冠、玄衣及纁裳、帶、蔽膝、赤舄等服飾組成(圖388)。
冕冠是各種禮儀中所戴最為顯貴的禮冠。其結構為:冠的頂部面覆長形冕板,表以布帛,上為玄色,下為纁色,稱“綖”,呈前低后高狀,以抑驕矜之勢。冕板前后兩沿垂掛多條彩線編成的“藻”,藻上串綴數顆珠玉,稱為“冕旒”,一串珠玉為一旒。所貫綴珠玉的質色、旒數的多寡,根據等別,有嚴格的規定。帝王冕旒視不同禮儀有三旒、五旒、七旒、九旒、十二旒之別。每旒均串綴十二玉。天子以下諸侯百官則按尊卑等級冠上旒數及綴珠玉數依次遞減,以別等差。冕旒垂飾于眼目之前,有蔽視非邪之意。為施戴牢固,冠兩側各設一孔,用玉笄橫貫冕冠與發髻,玉笄兩端結有繞圍于頷下的冠纓,名“纮”,以輔之。 在冕冠兩側用名為“紞”的絲繩,各垂一名為“瑱”的飾物,又稱充耳,謂之紞垂瑱。瑱的質料天子用玉,諸侯等用石加以區別。瑱垂于耳傍,表示勿聽讒言之意。
玄衣纁裳是冕服的主體服裝。為上衣下裳形制。玄衣即為黑色質料的上衣,纁裳為絳色質料的圍裳。并采用十二章紋作為圖案,裝飾于衣裳之中。所飾紋樣有繪衣繡裳之別。十二章即日、月、星辰、山、龍、華蟲、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十二種圖像。每一章紋圖像皆有特定的含義,表征帝王貴族的操行德品及威儀。
十二章紋據歷代考解、釋義,綜合其象征含義為:日、月、星辰取意光輝照臨;山取意鎮重、靜平四方,人所仰也;龍取意善應變及神之境;華蟲為一種雉鳥,取意耿介之性、文章之德;宗彝為祭祀禮器,上繪獸紋,取意猛智兼備及忠效之品;藻為水草,取意潔凈;火取意光明;粉米取意善行及濟養之德;黼為斧形,取意決斷;黻常為亞形或兩獸相背狀,取意君臣相濟及背惡向善。著十二章紋的冕服,在周代前就基本成制。進入周代,日、月、星辰三圖繪于旌旗之上,不再施于冕服,臨盛大典儀,帝王以施九章為貴,其他禮儀場合章紋數目遞減。諸侯百官從王助祀或參加其他儀典,其章紋參照帝服降一級服之。周代以后,日、月、星辰三章紋,又恢復于冕服之中,十二章紋飾為帝王所專享(圖389)。
十二章圖像的色彩,據《尚書大全》載:“山龍純青,華蟲純黃,宗彝純黑,藻純白,火純赤。”章紋以青、黃、黑、白、赤五色與玄衣纁裳相間映襯,構成冕服顯貴至上的裝飾效果與美感。
革帶、蔽膝、舄是冕服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三種服飾。革帶用于束系蔽膝及垂以佩飾。蔽膝是紀念古人原始下裳飾物,周代蔽膝的色彩及紋飾,按尊卑等差有嚴格區別。舄為與禮服配用的足裝,絲綢為面,木置底,有赤、黑、白等色,以赤舄為貴,一般依裳色而飾。
周代對王后、貴婦也設禮儀服制,如定袆衣、揄狄、闕翟、鞠衣、展衣、褖衣六種衣式為王后禮服,亦稱王后六服。其袆衣色黑,揄狄色青,闕翟色赤,均繪有翟形(長尾野雞)紋飾,以上三服為從王祭祀之服。鞠衣為王后在春季育蠶禮儀中穿著,色黃綠,以示桑葉初生。展衣色白,為禮見帝王、會待賓客之服。褖衣色黑,為侍御于王及便居之服。王后六服皆為衣裳連體、不異其色的袍式服裝,以喻婦女尚專一之品。六服均用白素紗襯里,以使紋色張顯。六服中唯袆衣為王后專用,另外五服也作為其他貴族婦女之服,在禮儀場合按等級穿用。
周代除冕服外,另有弁服、裘、袍、深衣等衣制。弁服為古代次于冕服的一種服飾。弁為一種冠戴,形為雙手向 上相合狀,無旒,分爵弁、皮弁等多種,衣式亦為上衣下裳制,但紋色簡約,別于冕服。裘為一種寒衣,以白色狐裘為貴,天子服之。黃狐裘、虎裘、貉裘等多為其他臣官按等級服用。袍為長衣式服裝,上 下連體,無衣裳之別,袍設夾里,內納絮絲棉,因當時絲棉有限,除天子百官外,庶民則只絮粗麻等物。袍初為內衣,戰國時期開始作為外服穿用,漢代以后逐漸普及。
深衣形制早于袍,是中國古代繼上衣下裳之后出現的又一服裝類型。其特點為上衣下裳縫合連屬,通體一式。深衣亦為右衽,其袖長可運肘,衣長不及地,領、袖、下裾均緣邊裝飾,裳分十二幅裁縫,取年有十二月,以應天時。一般多用麻布制作。因其形制通體連屬,續衽以包擁、遮蔽全身,被體深邃,故以深衣名之。深衣適用范圍廣泛,不分男女、尊卑,皆可作為禮服及常便服穿用。深衣與上衣下裳并稱為中國古代兩大服裝形制。并對后世服裝影響很大。以后出現的袍服、長衫、禪衣等通體服裝,均沿于深衣形制。
周代除禮儀場合足下著舄外,便居時則穿著屨,屨也為先秦鞋的通稱,漢代以后則通稱履。屨一般多用麻葛材料制作,單底,以適宜便居穿用。戰國時期,西北游牧民族的靴,漸傳入中原。靴為皮制,多高筒,適宜騎乘。
襪為足衣,先秦時期稱為角襪。古文寫作“韈”,從革部,襪初用薄柔皮制作,有帶系于踝。以后才用布帛代替皮革制襪。周代室內多不具床椅,一般以席代之,人們席地而居。當時規定凡臣見君,需脫屨解襪,方可入室登席,否則視為不禮不敬,這種禮俗在民間也普遍應用。另外,人們服喪,也需脫襪跣足,以從禮法。
冠帽發式作為服飾整體的一部分,至周代得到進 一步的完善,同時也具有了禮俗色彩。這 一時期上層男子20歲成年需進行加冠之禮,謂之“冠禮”。女子插笄不但用于束發固髻,也作為成年、婚否的標識。按其定制,女子許嫁者15歲成年舉行笄禮,未許嫁者則20歲成年舉行笄禮,以此別之。
春秋戰國是中國古代社會的重大變異時期,當時思想文化領域異常活躍,由于“禮崩樂壞”,服飾受其影響,各諸侯國之間,出現了服制有別、異彩紛呈的局面。
戰國時期,爭戰頻繁,西北胡人部落南下侵擾,使趙國國君趙武靈王(前325~前299)毅然施行服式改革,即廢棄寬博衣式,改穿緊身窄袖短衣及長褲革靴的胡裝。胡裝具有實用、便捷,利于山地及騎射作戰的特點。趙國的服裝改制,對于固疆域、強軍旅起了巨大的作用。同時,胡裝也第一次較大規模的進入中原地區,并被一定程度地應用。
公元前221年,秦滅六國,建立了中國第一個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并在全國頒行“書同文,車同軌,兼收六國車旗服御”等一系列措施。建立起包括衣冠服制在內的各項統一制度。對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秦代的服裝制度,遵循從今棄古的原則,廢除周代繁縟的冕服制度,僅保留在典儀上最輕的小祀禮服玄冕,作為禮儀之服。袍服至秦代已較為普及,秦制規定三品以上職官可服綠袍、深衣,庶民為白袍。其他服飾一般在沿用春秋戰國某些形制的基礎上,力求實用,加以簡化。
漢代鞏固了統一的中央政權,經濟迅速發展,中國封建社會進入了強盛時期。漢代的紡織技術已達到較高的水平,春秋戰國時出現的繅車、紡車及腳踏斜織機已被廣泛應用,使紡織品的產量、品種不斷增加。西北地區的毛紡產品也進入了中原,作為衣帽及地毯等用。漢代的特使不斷攜絲綢等出使西域諸國,辟舉世聞名的“絲綢之路”,使蠶桑、絲織等技術陸續傳入中亞、西亞及歐洲等地,中國精美的絲綢也從此享譽世界。
漢代是中國古代傳統服飾的定型時期。由于統一、繁榮、穩定的社會環境,使不同地域的風俗文化相互融匯,各色服飾也漸歸于一統。西漢時期,為維護統治階級的尊卑等級秩序,對一般官吏及商賈的冠戴及服裝質料,頒有明文律令,成為頒行服禁的開端。東漢時期禮儀服飾恢復了周代的冕服制度,并在尊古制、尚禮法的基礎上,不斷增添新的內容,服裝制度更趨完善。這一時期,中國古代服飾日趨定型完備,成為歷代服飾發展的基礎。
秦漢時期,男子除深衣外,以穿著袍服為尊貴。袍為有襯里或加絮的長衣。其形制以寬衣闊袖為多,一般袖口收縮緊窄,領以袒式為主,領、袖等部位鑲花邊裝飾。漢代天子的袍服隨五時行色,即春服青色,夏服朱色,季夏服黃色,秋服白色,冬服黑色,群臣百官上朝時的穿著皆服黑色。漢代仕宦的便居常服多穿禪衣,禪衣與袍服形制類同,只是不縫加襯里,用單層布帛制作。群臣百官也可作為朝服穿著,但只能以襯衣形式,穿于袍服的里面,漢代文人庶民也多穿用。
漢代的袍服及禪衣,其上下連體的外形特點,均為深衣的遺制。按其衣式又有曲裾、直裾之別。衣的大襟稱為裾。凡衣襟從領部斜垂至腋下,再直垂而下,稱為直裾;衣襟從領部斜垂繞體曲轉而 下,則稱為曲裾。深衣的“續衽鉤邊”也為曲裾衣式。有觀點認為,曲裾衣式的出現,與其內服尚不完備有關。當時的褲裝襠不縫合,小腿以上裸露,主要由下裳遮圍,深衣等上下連體衣式取代圍裳后,采用曲裾形式既遮掩露體,又運足方便。隨著漢代內服日趨完備,合襠褲的出現,在男服中曲裾漸被直裾所替代。
漢代除深衣、袍、禪衣等上下連體的服裝外,另有衫、襦兩式短衣,男子穿著也較為普遍。先秦禪衣稱為單衣,短式稱中單,秦代中單又稱衫,為貼身的內服。《中華古今注》載:“汗衫,蓋 三代之襯衣也。《禮》曰中單。漢高祖與楚交戰,歸帳中,汗透,遂改名汗衫。”襦為比袍短的衣式。《急就篇》載:“長衣曰袍,下至足跗。短衣曰襦,自膝以上。”先秦時襦也為內服,漢代漸作為外服穿用。襦多為里加絮,無襯里則稱為單襦。貴族男子一般和下裙配穿,而民庶百姓上襦下褲為多。
中國古代,褲裝的產生比衣裙晚,至商代末期才在一定范圍內穿用。褲又稱“绔”、“袴”,《說文解字》曰“绔,脛衣也。”脛指小腿,可知早期褲裝為無襠的套褲形狀,作內服穿著。漢代以后褲的襠部縫合,漸作為外服與衫襦等配用。
秦漢時期男子的首服,在前代的基礎上變化較大。戰國以前,男子大多只用帽冠罩戴于發髻之上,一作首服,二又約發。戰國以后至秦漢時期,則開始用巾裹頭,巾用一種方形的布帛裁制。初為庶民百姓作為首服之用,漢代末期仕宦王公貴戚也以戴巾飾為雅,扎巾成為時尚的裝束。與此同時,另一種與巾相似的幘,也作為裹頭的首服,廣泛應用。幘的形式比中復雜,可形成多種形狀,主要有平頂狀的平上幘,屋頂狀的介幘兩種。漢代官員戴冠需襯幘,襯冠的巾幘按其冠式也有定制,如文官戴進賢冠配襯介幘,武官戴武冠則配襯平上幘等。
漢代的冠帽,作為區別尊卑等差的標識,形制在承襲周代古制、兼收戰國式樣的基礎上,不斷創定,逐漸形成品式繁多、較為完備的冠戴制度。先秦時期的冠帽,主要從屬于禮儀規范,而漢代的冠帽則更多地從屬于尊卑有序的封建制度。
漢代的冕冠,作為皇帝、諸侯及卿大夫臨重大禮儀時的冠戴,與其冕服配用。經東漢恢復后,形制與周代基本無異。通天冠為皇帝專用的禮冠,形以鐵絲為梁,正豎于頂,梁前有山,展袢為述。漢以后,歷代沿用。進賢冠為文官儒吏所戴的 一種冠式。用鐵絲及紗帛制作,冠上設梁,有一梁、二梁、三梁之異,以區別身份及官階的高低。三梁進賢冠為最高。武冠也稱武弁大冠,為武官所戴的 一種冠式。冠以黑漆紗制作,冠沿垂雙搭耳,耳有帶可系于頷下。除以上冠式外,漢代的冠還有長冠、委貌冠、爵弁、高山冠、法冠、卻敵冠、樊噲冠、建華冠等十多種形制。
漢代的等級秩序,不僅體現在冠巾上,也體現在腰間系束的佩綬上。其綬帶的顏色、織制方法以及緒頭裝飾都因佩帶人官階、身份不同而各異。
秦漢時期,深衣制的連體長衣已成為婦女的主要裝束。由于上體襦衫短衣和下體長裙等衣式的逐漸完善,中國古代女裝中典型的裙衣配用形制,也基本確立。
漢代貴族婦女的禮服,仍沿循前代的深衣形制。但衣襟較前期為長,下擺也更寬大。有些衣式,其襟體遠超過前制“續衽鉤邊”的長度,以至穿著后衣襟可裹繞身體多層。由于襟部鑲飾異色緣邊,使衣上呈多條斜垂曲圍的條紋,故增添了裝飾效果。此式深衣的襟角縫綴絲帶,穿圍后系于腰或臀部(圖390)。貴族婦女的裝束中,另有一式連體的緣衣,其形如袍,又稱為重緣袍。該衣的領、袖、襟等部位均鑲飾并行的兩條緣邊,異于其他服裝。因裝飾繁復,在當時較為尊貴。 這一時期,直裾式的䄡褕,在婦女中也廣泛穿用,褕褕的形制與禪衣相似。
漢代裙服,在古制下裳的基礎上,已形成上窄下闊、下長曳地的基本定式。褶裥已被應用,紋飾也愈加豐富。多由羅、絹、綺等材料制作,成為婦女不分貴賤皆可穿用的下體服裝。漢代婦女著裙,平時多與其他的衣裝配套。一般上著不同的衫襦短衣,下穿風采各異的覆足長裙。這種常便裝束,作為古代婦女服裝的 主要形式,被歷代所沿承。
秦代以后,足裝均稱為履。式樣、品種日益增多,主要有出行時穿著的木履,用絲織帛、皮革、麻草制作的各式鞋履。歧頭履為漢代的足裝,其形為鞋頭部分叉上翹,也稱翹頭履,用其絲縷編織作面,多為婦女所穿用。鞋頭上翹為中國古代足履形狀的重要特色,歷代鞋履雖式樣繁多,但上翹形式均為定俗。
挽髻為中國古代婦女主要的發式裝飾形式,因挽束、盤結的方法不同而發髻的形狀各異。秦漢以后,編辮下垂等低發式開始減少,而高式發髻漸成時尚。漢代婦女的髻式梳整逐漸精細,形狀日益增多。主要有垂云髻、迎春髻、飛仙髻、瑤臺髻、盤桓髻、分髾髻、同心髻、墮馬髻等。其中墮馬髻最為著名,是將發挽束結于頸后,稍側傾斜垂落,似從馬上側墮而下,故取其名。墮馬髻在漢代成為時尚的發式,風靡一時。此種髻式也為歷代女子所推崇、效仿。漢代婦女的發髻上,多插加各種首飾,步搖為貴族婦女發髻上的主要首飾。步搖是在釵、簪的基礎上發展而成,主要特點為:簪頭釵首鏤制的花鳥纏枝上墮掛垂珠,行走時隨之動搖,使之增添姿采。步搖一般插于額前,也可根據發髻形式斜插于發側。漢代婦女發髻上除飾以步搖之外,還用各種形狀的 玉翠簪釵加以裝飾。
甲胄是古代戰爭中用于防護身體的特殊服裝。甲又稱介、函,用于防護身軀;胄又稱鍪、盔,用于防護頭部。甲源于古人受動物表甲自御的啟發,仿效而制。早期的甲多以藤木編制或由整塊的皮革依體縫合制作,周代開始由小塊皮革聯綴制甲。春秋戰國至秦漢,隨著戰爭規模的擴大,兵器性能的提高,用于防身護首的甲胄也日臻完備。鐵質的鎧甲已廣泛應用,穿綴成衣的魚鱗狀甲片更加細密,結構也更趨合理,在兵戎相見的戰場上,身著鎧甲,頭戴鍪參戰,既能有效地防護身體,又可壯其軍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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