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苓采苓,① 采甘草呀采甘草,
首陽之巔。② 在那首陽山頂找。
人之為言,③ 有人專愛造謠言,
茍亦無信。④ 千萬別信那一套。
舍旃舍旃,⑤ 別理他呀別睬他,
茍亦無然。⑥ 那些全都不可靠。
人之為言, 有人專愛造謠言,
胡得焉!⑦ 啥也撈不到!
采苦采苦,⑧ 采苦菜呀到處跑,
首陽之下。 在那首陽山下找。
人之為言, 有人喜歡說謊話,
茍亦無與。⑨ 千萬別跟他一道。
舍旃舍旃, 別理他呀別睬他,
茍亦無然。 那些全都不可靠。
人之為言, 有人喜歡說謊話,
胡得焉! 啥也得不到!
采葑采葑,⑩ 采芫菁呀路迢迢,
首陽之東。 首陽山東仔細瞧。
人之為言, 有人愛說欺誑話,
茍亦無從。(11) 千萬不要跟他跑。
舍旃舍旃, 別理他呀別睬他,
茍亦無然。 那些全都不可靠。
人之為言, 有人愛說欺誑話,
胡得焉! 啥也騙不到!
(程俊英譯)
【注】①苓(ling):通“蘦”,甘草。②首陽:山名,在今山西永濟縣南。③為言:假話。為,通“偽”。④茍:誠,確實。亦:助詞。無:通“勿”,不要。⑤旃(zhan):之。一說指假話,亦通。⑥無然:不要以為是。然,是。⑦胡:何。各章末句或斷為反問句,亦通。⑧苦:荼,苦菜。⑨無與:《毛傳》:“勿用也。”勿許,不要贊同。⑩葑:蔓菁,又名蕪菁,俗稱大頭菜。(11)從:信從。
《詩序》言:“《采苓》,刺晉獻公也。獻公好聽讒焉。”關于獻公聽讒殺子之事,《左傳》、《國語》、《史記·晉世家》均有記載。大意是:獻公之時(前676—前651年在位)打敗驪戎,娶驪戎國君之女驪姬,生子奚齊。驪姬欲廢前夫人齊姜所生子申生的太子地位,以奚齊取而代之,便利用獻公的胡涂和對自己的寵愛,勾結小人,花言巧語,捏造情節,先將申生派駐曲沃(今山西聞喜),次又派去征伐皋落氏,均未找到加害申生的機會,最后在申生所獻祭母供品中下毒,逼使申生“獲罪”自殺。從此晉國陷于爭權的混亂中,百姓亦深受其害。但此詩寫作時間不明,未見果作于其時;又從詩本身看不出一定是刺獻公的。《詩集傳》則說:“此刺聽讒之詩。”蓋以為所刺者未必為獻公。不過于指實,力避穿鑿,朱子之言為是,《序》說可供參考。
全詩三章章八句。各章首二句是興辭,對下文沒有意義上的聯系,留待文末再說。次二句,言“人之為言”,各章只換了兩個字,即“茍亦無信”、“茍亦無與”、“茍亦無從”。這就表明三章詩大意相同而又各有側重。一章曰不要相信他,二章曰不要贊同他,三章曰不要跟從他,逐層遞進深化。這都說的是不要“聽讒”。可見社會上之所以有人愛說假話,就是因為有喜歡聽信假話的人。如果大家都對假話不信、不與、不從,那么愛說假話的人也就自然沒有市場而停止造謠了。詩人不從“為言”之人一面說,而從“聽讒”之人一面說,把編造謊言的罪責歸到聽信假話的人身上,看似不公平不合理,其實是很有見地的。誰叫你去聽信“為言”呢!接著寫出三章相同的后四句,好象“副歌”一樣反復加以詠唱。歌曲中的副歌,通常為二段式歌曲中的第二樂段,與第一樂段常形成節奏、拍子、速度或調性上的對比,并集中表達全曲的中心思想。此詩的“副歌”部分正是如此,它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復告誡人們,“舍旃舍旃,茍亦無然”。如果大家都能這樣去做,“人之為言,胡得焉”!這就從各章的上段“聽讒”轉到寫“止讒”上面來。即茍無信人之偽言,舍去人之偽言而不以為然,則人之偽言何所得乎!須知,“謠言止于智者”,真是至理名言。
此詩各章首二句均用采摘植物于首陽山起興。它只借物起興,與正意無關。這種“先言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辭”的“興”(朱熹語)的具體作用,不在于與下文在意義上有某種相似而起一定的比喻作用;也不在于對正文有交待背景、渲染氣氛和烘托形象的作用;而只在于對下文有發端起情和定韻的作用。這種“興”法,《詩》中不乏其例,如《秦風·黃鳥》之類。這是符合《詩》的實際情況的,也是民歌樸實、親切、自然,觸物起興,自然而然地展開抒情議論的多種寫法之一。三章中分別寫采苓、采苦、采葑,地點又分別在首陽之巔、之下、之東,顯非寫實,而所以作這樣的變換,正是為了發端和定韻。第一章的苓、巔、信,古韻屬真部;二章的苦、下、與,魚部;三章的葑、東、從,東部。各屬一部,變化音調,易于歌唱。而各章的末四句,又均承前第三句末的“言”,組成言、旃、然、言、焉韻,屬元部,正好表示“副歌”對“第一樂段”的對比,于隔韻變化中反復詠唱,深化主題。一說苓生隰、苦生田野、葑生圃,皆非首陽山所宜有,而詩言采于首陽者,蓋故設駕虛之詞為不可信之言,以證讒言之不可聽,是興之用意所在。是說也,人多疑之,聊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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