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阿·蘇霍姆林斯基(1918—1970),原蘇聯當代著名教育實踐家和教育理論家。出身于前蘇聯烏克蘭沃格勒州的一個農民家庭。七年制學校畢業后接愛一年師資培訓,17歲起當農村小學教師,后來考取波爾塔瓦師范學院語言文學系函授班,1939年畢業,開始擔任鄉村中學語文教師。衛國戰爭一開始他奔赴前線,1943年加入原蘇聯共產黨,擔任連隊政治指導員,后來身負重傷。他傷愈后不能重返戰場,被派任一所中學校長。家鄉解放后返回當地,當過區教育局長。1947年申請回到學校工作,1948年開始擔任帕夫雷什農村中學校長,直至逝世。他幾十年如一日,一邊從事教育實際工作,一邊進行教育科學研究,堅持每天早晨5點到8點從事寫作,白天親自到校上課、聽課和當班主任,晚上整理筆記和思考一天遇到的問題。他一生寫了大量的教育著作,其中包括41本專著,600多篇教育論文,120多篇童話、故事和短篇小說。他的家庭教育思想集中體現在他的家庭教育專著《家長教育學》中。該書共十二章,前七章記敘了作者同家長的談話,后五章是有關如何教育子女的論文。全書引用大量活生生的事實,敘述生動活潑,深入淺出地向家長說明教育子女的科學道理。蘇霍姆林斯基的家教思想是他整個教育思想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他認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要把青少年兒童培養成為“全面和諧發展的人,社會進步的積極參與者。”他認為培養兒童不能關在學校大門之內,而應讓兒童在生活的全過程中都處于合理的教育、教養之中。因此他特別重視把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家庭教育相結合,以便使兒童得到全面的、“和諧一致”的培養。他在名著《給教師的一百條建議》中,以一半篇幅論述了運用學校、社會、家庭、集體、受教育者個人和書籍等六種教育力量的合力來教育兒童的問題。他為學校教師所在區的所有家長開辦“家長學校”,寫作出版《家長教育學》等,都是從上述思想出發的。蘇霍姆林斯基的家教思想主要反映在三個方面。首先,他論述了家庭教育的地位與作用。①父母是創造未來人的“雕塑家”。②“基石”是父母雙手奠定的。“社會教育是從家庭教育開始的。”“孩子開始認識人類世界,它是從母親、父親開始”。父母是“社會的主要建筑師。基石是她們雙手奠定的。”③父母在兒童全面發展中負有重要責任。只有“兩個‘教育者’——學校和家庭”協調一致,共同努力的條件下,才能實現和諧的全面的發展。“只有學校教育而無家庭教育,或只有家庭教育而無學校教育,都不能完成培養人這一極其細致、復雜的任務。”④家庭教育具有重要的社會意義。其次,他認為必須提高家長的教育修養。①對未來的父母進行培訓。他認為,“學校培養的人,不僅是公民和勞動者,而且是未來的父親和母親,即自己子女的教育者。”他主張:“應當在中學時代就給未來的父親和母親以教育學的知識。”他甚至主張:“沒有研究過教育學基本知識的青年公民不應當有成立家庭的權力。”②對“現任”的父母進行培訓。為此,他親自創辦了家長的學校,并按家長的孩子的年齡階段,把聽課家長分為五個組:一是學前組,為0歲到7歲兒童的父母和新婚夫婦;二是一、二年級組;三是三、四年級組;四是五至七年級組;五是八至十年級組。每一組都制定了教學計劃,設計了詳細的和家長談話的題目。教學內容主要是心理學和教育學知識。再次,他全面論述了家長必備的教育學方面修養。①要有教育子女的義務感。他指出:“教育人,教育自己的子女——這是一個公民最重要的、第一位的社會工作,是他作為一個公民的義務。”他建議把這一義務法律化。②父母要以身作則。③要創造良好的家庭氣氛。其中最要緊的是建立良好的家庭關系。首先是父母關系,其次是父母與老人的關系。④對孩子要親切溫存。⑤對孩子要有明智的愛。他認為“嬌縱的愛”、專橫(或暴君式)的愛、贖買式的愛都是不明智的愛,明智的愛應當是:“它能激起孩子對周圍世界,對人所創造的一切的關心,激起他為人服務的熱情。”⑥要正確地使用自己的權力。一是父母必須從孩子小時候就對他們嚴格要求,而且要求應當堅決。二是父母對孩子的要求應一致;三是父母對孩子的要求,主要表現在提醒孩子去從事某些有益的活動上;四是要深入體察和關心孩子的內心世界,施用父母權力時要特別謹慎,有分寸;五是對孩子的要求要正確,即符合共產主義道德教育的要求。最后,他論述了家庭教育的任務和方法。他認為家庭教育同學校教育一樣,也擔負著使兒童、少年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發展的任務。其具體任務和方法包括:①勞動鍛煉。②創造智力環境。③要切實關心孩子的身體健康。
上一篇:節律生活與家庭生活制度
下一篇:苦學與樂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