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父母由于某些條件的限制,無法享受到本應享受的權利或無法實現自己原定的生活理想和目標而造成了終身的遺憾,于是,將彌補這些缺憾的愿望轉移到子女身上,或為他們提供享受自己未能享受的權利的機會,或促使他們去實現自己未能實現的理想和生活目標。在子女教育問題上的這種補償心理往往是有害無益的。子女雖是父母生命的延續,卻不是其生活的簡單重復。他們有自己的需要、興趣和生活目標,他們有自己特殊的成長背景,家長不應沉湎于自己的過去,一味將自己的主觀愿望強加于孩子,而應尊重孩子的意愿和實際,為他們創造適合其成長需要的良好環境,否則可能會因自己補償缺憾的心理而為子女造成新的缺憾。
上一篇:父母的炫耀心理
下一篇:父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