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小學階段兒童感知覺、記憶、思維、情感、意志、性格等心理的發展過程。以學習為主導的活動為兒童心理發展創造了新的條件。首先,兒童不僅要學習感興趣的材料,而且要學習那些不感興趣但必須掌握的材料。因而促進心理活動有意性和目的性的不斷提高。其次,隨著書面語言的學習和掌握,促進抽象邏輯思維的發展。再次,在學校集體中生活,兒童開始意識到自己和集體的關系,意識到自己作為集體成員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逐漸學會了掌握社會道德行為規范及價值標準,集體意識和個性逐漸形成。正是在參與集體活動過程中,發展了兒童的個性品質、友誼和責任感。學齡初期兒童心理發展表現出連續性和階段性特點。在意志發展方面,小學兒童由直接的、具體的行為動機占優勢逐漸轉向長遠的、抽象的行為動機占優勢;意志行動目的性逐漸由依據家長、教師的指命發展到,按自己的愿望、意圖、想法選擇和確定行動的目的,目的性較明確并具有一定的社會意義;兒童調節和控制意志行動、克服困難的毅力迅速發展。在注意方面,注意的穩定性和集中性有所發展,但仍帶有很大的情緒色彩,且易忽視事物的內部聯系和本質特征。在情感方面,情感內容不斷豐富,情感的深刻性不斷增加,情感的穩定性和調節控制能力不斷加強。在思維方面,從簡單的具體形象思維向復雜抽象的邏輯思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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